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沈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2023年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沈阳市实际,完成《沈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2023年版)》(以下简称《导则》)修编工作,现印发给你们。
《导则》自3月28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2017 年 9 月发布的《沈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
《沈阳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2023年版)》.pdf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