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巴彦淖尔市2022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2天,较2021年同比增加19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2%,比考核目标86.4%提高2.2个百分点,圆满完成本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下达的考核任务,优良率创近5年新高,实现了蓝天更多,底色更纯。
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实施精细化管控,严格抓好秸秆禁烧,不断巩固“散乱污”企业治理成果,从严落实建筑拆迁工地“六个百分百”等抑尘措施。严格项目审批,新建项目焦炉、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执行超低排放标准,焦化企业全部采用干熄焦,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自2015年以来,巴彦淖尔市各项污染物均显着下降,实现了协同改善,各项污染物已连续5年稳定达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2022年,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巴彦淖尔市2022年夏秋季空气质量巩固提升攻坚行动计划》等各项目标任务,多部门协调联动、打出“蓝天保卫战”组合拳。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完成22家铁合金落后淘汰产能企业退出和2家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完成大中球团等5家企业超低排放改造;51家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达标率95%以上。成功申报第5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项目,争取国家9亿元资金支持,清洁取暖改造5.53万户已全面完工。圆满完成督察整改2022年度的柴油货车OBD安装任务,超额完成20%。同时,争取到中央专项资金7369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3108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
全面、持续、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狠抓工业大气污染物工程治理、散煤燃烧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等措施,巴彦淖尔市推进空气质量各项指标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全面提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2022年,巴彦淖尔市PM10、PM2.5、SO2、NO2、CO年均浓度分别达到69μg/m3、29μg/m3、8μg/m3、17μg/m3、0.9mg/m3,较2015年分别下降12.66%、27.50%、75.00%、29.17%、43.75%,治理成效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