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获悉,2023年春节假期1月21日至27日期间,湖北省十堰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7天,优良天数比例达100%。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蓝劲松说,这是十堰各级各部门干部职工坚守一线守护“春节蓝”的结果。
2023年春节前,十堰市环委办向各县市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向2021年除夕至2022年正月初一曾出现空气质量“轻度污染”的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和张湾区人民政府和十堰市公安局下达《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提醒函》,提醒大家高度重视春节至元宵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鄂北专员办与十堰市生态环境局还深入武当山特区、丹江口市调研督促两地公安部门加强春节禁鞭和秸秆露天禁烧管控。
1月22日上午,针对十堰主城区各国控点和全市各省控点1月21日晚夜间到22日早上空气质量数值变化情况,十堰市生态环境局紧急召开空气质量污染形势会商会,对各地落实管控工作的力度和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入分析,对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落实相对不力的房县、竹山县、竹溪县、张湾区人民政府下达预警,对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郧阳区、郧西县政府予以通报,要求各地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禁鞭检查和执法力度。
1月25日,十堰市政府副市长周智勇带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和张湾区相关负责同志深入张湾区西城路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和黄龙镇大桥集中燃放点,现场督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
2023年春节前及春节放假期间,十堰通过下发通知、提醒函,召开形势分析会商会预警通报,以及实地现场督办等措施,推动十堰市县乡各级党委政府,环保、公安、城管等多个部门通力合作,数万名干部职工春节期间坚守一线守护“春节蓝”。
艰辛努力换来丰硕成果:1月21日至27日,十堰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7天,优良天数比例达100%,排名全省第一;PM10平均浓度为98μg/m3,PM2.5平均浓度为40μg/m3,均低于全省平均浓度,排名全省第二;全省春节假期仅十堰市和神农架林区两地未出现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