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以改善和保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环境风险防控,2022年,全市3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较2021年提高了20%,劣Ⅴ类水体比例超额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要求,水环境改善成效显着。
加大排查整治,严防城市黑臭水体。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黑臭水体整治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全年开展3次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城市黑臭水体,持续保持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加强监管力度,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将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全部纳入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作为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环境管理与执法过程中的重点监管对象,促进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完成了全市5个园区11个分园基础信息、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调查工作。
严格水源保护,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完成了2022年城镇及以上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和乡镇及以下水源地基本信息调查更新工作。组织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伦春旗开展了水源地本底值判定工作。
合理谋划项目,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2022年以来,共申报三批次自治区水污染防治项目4个。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1822万元、自治区拨付使用资金135万元,共支持11个项目。
注重科学研究,助力精准治污。启动《中俄额尔古纳河水质成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开展了水环境本底影响研究,掌握流域水环境质量演变规律,分析成因制定对策。生态环境部认定了我市11个断面本底影响,为科学评价地方水生态环境保护个工作奠定了基础。
落实联防联控,健全跨流域协作机制。为预防和应对跨省甘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联合执法机制,为预防和应对跨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防范重大生态环境风险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