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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哈尔滨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3-02-09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2/0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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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黑土地保护 土壤环境保护 土壤修复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哈政办规〔2022〕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哈尔滨市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黑土地保护,夯实粮食产能根基,根据农业农村部等七部委《关于印发〈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农建发〔2021〕3号)、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北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40号)要求,在2021年持续深入抓好全市黑土地保护,完成全省当年下达的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对东北地区和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保障粮食产能、恢复提升耕地质量、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目标,以保育培肥、提质增肥、固土保肥、改良培肥为主攻方向,以一体化综合施策为重点,坚持工程、农艺、生物措施相结合,坚持分类施策、分区治理,坚持统筹政策、整合资金、协同推进,突出水土流失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绿色生产和监测评价,探索推进整县、整乡、整村、整片开展黑土地保护,打造可复制推广的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形成规模效应,逐步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打造哈尔滨现代农业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统筹粮食增产、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黑土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推进种养循环、秸秆粪污资源化利用、合理轮作等综合治理模式,促进黑土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更好地保护。

——坚持科技创新、技术支撑。强化黑土地保护科技创新,组建专家团队,实行包片技术指导,示范带动全市黑土地保护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不同农业生态区和土壤类型,实行科学分区分类,统筹土、肥、水、种及栽培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提升耕地质量,确保黑土地保护取得实效。

——坚持机制创新、示范引领。以建设黑土地保护工程标准化示范区为载体,探索项目统筹、资金整合、技术集成、规模建设、评价验收等黑土地保护机制,实施集中连片一体化综合治理示范,带动大面积推广应用。

——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投入引领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企业积极参与。健全黑土地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乡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黑土地保护职责,建立黑土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形成黑土地保护建设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

2022—2025年,我市8个东北黑土地保护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落实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面积826万亩(含黑土地保护标准化示范区面积)。

2022年,建设黑土高标准农田70万亩以上(含黑土地保护标准化示范区5.7万亩);实施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即秸秆综合利用碎混翻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面积826万亩,其中有机肥深翻还田面积达到168.9万亩。

到2025年,全市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达到300万亩左右(含2021年已建设高标准农田);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侵蚀沟治理计划任务;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等保护性耕作累计达到4130万亩次(每年实施826万亩),其中有机肥深翻还田面积累计达到801.5万亩(每年实施160.7万亩)。示范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1克/千克以上,力争增加1.5克/千克;旱田平地耕作层平均达到30厘米以上,坡耕地、风沙干旱区耕作层平均达到25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达到20—25厘米,有效遏制黑土耕地退化趋势,基本构建形成持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

四、实施内容

(一)加强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耕作、生物措施相结合,实行“三治”结合,防治黑土耕地水土流失。

1.治理坡耕地。对平原漫川漫岗和低山丘陵区的坡耕地,采取修筑梯田、地埂植物带、可耕作地埂、等高耕作、少免耕秸秆覆盖、深松等水土保持综合措施,科学配置农田道路、防护林和沟道构建导排水体系,完善蓄水、导水、排水等水土保持配套设施。禁止在1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15度以上已经开垦并种植农作物的坡地由当地政府制定限期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并组织落实。在15度以上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2.治理侵蚀沟。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侵蚀沟治理,通过工程措施稳固后,栽种护沟林草等生物措施恢复生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侵蚀沟治理等工程及生物措施,治理修复耕地中的小型侵蚀沟。

3.防治土壤风蚀。营造农田防护林,建立高标准农田绿色屏障,防治土壤风蚀。重点推进农田防护林网和风沙干旱区域防风固沙林建设,采取高留茬免耕和粮饲轮作,增加地表覆盖度,减小或遏制田面表土流失。在防护林与农田之间,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树影地,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率。[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牵头,相关区县(市)政府落实]

(二)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三建”同步,巩固提升“两区”综合生产能力。

1.推进农田灌排体系建设。加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的有效衔接配套,完善田间排灌渠系,形成顺畅高效的灌排体系。完善灌区田间灌排体系,配套输配电设施,实现灌溉机井井井通电,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水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0%。

2.推进田块整治建设。推进旱地格田化、水田条田化建设,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有条件的地区,旱田网格面积一般控制在500亩左右,水田网格面积一般控制在10亩左右,合作社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可适当扩大网格面积。加强耕地平整,合理调整田块地表坡降,提高耕作层厚度。

3.推进田间道路建设。按照农机作业和运输需要,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推进路网密度、路面宽度、硬化程度、附属设施等规范化建设,使耕作田块农机通达率平原地区达到100%、丘陵山区达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相关区县(市)政府落实]

(三)加强耕地质量提升。坚持农机农艺融合,优化耕作制度,推进种养结合,分类推行“三个实施”,增加秸秆、畜禽粪肥等有机物补充回归,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基础地力。

1.实施耕地深松轮作。继续推行旱田大型机械深松整地“三三”轮耕制度,鼓励支持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装备应用大马力拖拉机和先进适用的整地机械,按照轮耕规划实施耕地深松。有效落实米豆、豆麦、米豆薯、米豆杂、米豆经等“二二”或“三三”轮作制度,实现耕地用养结合和各作物均衡增产增效。

2.实施保护性耕作。围绕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秸秆还田,在旱田适宜地域推广应用玉米(大豆等农作物)秸秆覆盖(部分覆盖)还田免耕(少耕)播种、秸秆翻埋(松靶、碎混)还田耕作模式;在水田地域推广水稻秸秆粉碎翻埋(原茬旋耕、原茬搅浆)还田耕作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

3.实施有机肥还田。坚持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以粪肥就近就地还田为主攻方向,积极引导养殖业主和种植业主对接,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黑土地保护和种养循环发展。加强有机肥施用的技术指导和服务,鼓励农民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造、施用有机肥。以蔬菜、鲜食玉米等优势作物和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基地为重点,深入实施有机肥替代行动、绿色有机高效种植行动,通过减施化肥,增施有机肥,逐步扩大有机肥施用数量及面积。[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区县(市)政府落实]

(四)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发展绿色低碳、节约集约农业,深入开展“三节”,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1.节约化肥投入。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方法,做到有机、无机与生物肥相结合,大量与中、微量元素相结合,推广应用分期、分层及侧深、水肥一体化等施肥技术,应用配方肥、缓释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提高化肥利用率,减少化肥施用。

2.节约农药投入。强化病虫疫情监测网点建设,充分发挥监测网点作用,配备性诱剂等监测仪器设备,加强技术培训,提升监测能力。适时发布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测,科学指导防控,实现精准用药。更新改造施药机械,推广科学规范用药技术,推进以稻瘟病为主的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加大市级支持力度,调动区县(市)财政支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3.节约利用水资源。旱田区因地制宜发展喷灌、滴灌、坐滤水种等旱作节水技术;水田区通过完善田间渠系配套基础设施,减少水资源损失率。大力推广水稻节水技术,提高田间水利用效率。[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相关区县(市)政府落实]

(五)加强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加强黑土耕地质量变化监测,实施“三个建立”,建立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制度。

1.建立黑土耕地监测网点。建立健全黑土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逐步建立市、县级耕地质量调查监测数据库。

2.建立黑土耕地保护监测体系。充分依托我市黑土地保护利用监测科研单位力量,探索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定位技术和遥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建立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3.建立实施效果评价制度。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黑土地保护措施相结合,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效果评价。在坚持科学、公正、准确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执行期和任务完成时的数量和质量评价,监测工程实施效果。[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农业科学院配合,相关区县(市)政府落实]

五、分区保护技术路径

根据我市黑土耕地的地形特征、自然条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将黑土耕地划分为平原旱田、坡耕地、风沙干旱和水田等4个类型区,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重点保护。

(一)平原旱田类型区

主要分布在我市江河流域阶地、台地,主要土类为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白浆土。具体分布在双城区、呼兰区、阿城区及巴彦县。该区地势平坦,土壤有机质普遍下降,耕作层不优,犁底层变厚,土体构型不良及玉米连作土壤养分偏耗大。

主要技术路径:实施秸秆全量翻埋、碎混还田和少免耕秸秆覆盖还田;建立米豆、米菜、米杂的“三三”轮作制度;采取种养结合,发展畜牧业,增加有机肥施用,培肥地力。

(二)坡耕地类型区

主要分布在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等浅山区向低平原过渡带的丘陵地域。具体分布在五常市、尚志市、宾县大部及阿城区、巴彦县少部分地区。该区自然土壤属性为黑土层薄,土壤贫瘠,水土流失严重。

主要技术路径:农艺措施为采取横坡打垄、垄向区田、修筑地埂植物带等措施,固土保水;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免耕覆盖加中耕垄沟深松等技术措施,培肥地力;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耕作措施,综合治理水土流失。

(三)风沙干旱类型区

主要分布在双城区西部年降雨量小于400毫米区域,土壤类型主要为风沙土、黑钙土等。该区风蚀严重、干旱,土壤结构不良、保水性差、肥力低,作物单产水平不高且不稳。

主要技术路径:强化农田林网建设,防风固土;扩大宽窄行栽培秸秆覆盖免耕等保护性技术措施,防风保水;加大有机肥投入量,提升地力;推广节水灌溉措施,保护利用地下水。

(四)水田类型区

主要分布在五常市、尚志市、方正县等地的江河流域阶地和台地。土壤类型主要以黑土、草甸土、沼泽土、低地白浆土、水稻土为主。该区土壤结构不良、透水性差、养分低;土壤酸化加剧,井灌区地下水位下降。

主要技术路径:严格控制井灌稻种植规模,保护利用地下水资源;加强田间节水、排水工程建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广实施增施有机肥、水稻秸秆还田技术,培肥地力;推广水稻节水控灌技术,节约用水。

六、构建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一)强化规划引领。衔接农田建设、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等规划,编制全市黑土地保护“十四五”规划,坚持高位推动、科学布局、综合施策,统筹实施数量管控、水土保持、田间配套、地力提升、生态保护、监测信息等工作。相关区、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黑土地保护规划,统筹做好项目布局、资金安排、政策衔接,集中力量建设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任务,落实保护措施。

(二)强化政策统筹。加强行业内相关资金整合和行业间相关资金统筹的衔接配合。统筹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保护性耕作、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等政策,实行综合治理,形成政策合力。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支持保护性耕作、精量播种、秸秆还田、有机肥抛撒等相关农用机具购置。加大有机肥还田政策支持,有机肥田间贮存和堆沤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落实国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及黑土耕地保护措施与耕地地力补贴政策。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条状耕播一体化机具的研究应用,研发结合秸秆直接全量还田耕作、品种选择、测土配方施肥、出苗保苗、肥水田间管理、病虫害专业化防治等多种技术集成的玉米秸秆全量还田条耕播种施肥一体化的黑土地增碳保肥保护技术;建立黑土地生态补偿模式,推进食用菌废弃菌袋(菌渣)利用技术、稻虾综合种养技术、微生物农药肥料研发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改善黑土区农田生态环境,提高黑土区耕地生产能力。

(四)强化多方协同。强化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和科研院所等多部门、多单位合作。明确政府、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各自责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多元筹资的黑土地保护投入机制。强化示范引领,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以标准化示范区为重点,多主体协同、多政策协力、多技术合成,建设黑土地农田系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示范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

(五)强化示范带动。以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综合组装项目资金,探索开展黑土地保护典范整建制创建,支持建设一批整县、整乡、整村、整片推进的黑土地保护样板。加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利用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形式,引导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生产,为黑土地保护利用创造条件。发挥寒地黑土、绿色有机、非转基因优势,推进黑土地保护与发展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的有机结合,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效益。

(六)强化依法保护。认真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把黑土地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相结合、与保障粮食安全相结合,明确黑土地保护与其他行业的关系,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厉打击盗采泥炭黑土等违法行为,做到依法管土、依法护土。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四级书记抓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责任,发挥市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作用,全面实施“田长制”。相关区、县(市)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全市分解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黑土地保护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地块,发挥好乡(镇)村组织动员群众作用。各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落实资金,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内容。相关区、县(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黑土地保护工程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黑土地保护利用实施监督管理。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统筹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每年年底向省、市报告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情况。

(二)强化考核评价。建立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相关工作纳入区、县(市)粮食安全责任制、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和区、县(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等考核,增加黑土地保护考核权重,对相关区、县(市)黑土地保护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价。

(三)强化资金支持。以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等专项资金,一体化综合施策,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各级政府应当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将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统筹用好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整合相关项目资金,落实工程、农艺等措施,推广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大黑土地保护投入。

(四)强化宣传培训。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人才队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和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培训,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含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平台,宣传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知识,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黑土地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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