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主动推进,组织全省16市全部申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济南、青岛、淄博等9市入选国家建设范围,入选数量居全国第2位。同时,立足山东省实际,全域启动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将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列入2022年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16个设区市克服时间紧、任务重以及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完成了“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全部启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是强化制度引领。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将“无废”作为重要立法理念,修订了《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全过程管控,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将“无废城市”建设等改革内容固化为法律规定。
三是注重数字赋能。赴兄弟省份学习调研“无废城市”数字化建设及应用成果,结合山东省实际,编制了山东省“无废城市”信息平台建设方案,正在建立全省统一的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向信息化、智慧化管理迈进,实现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促进“无废城市”建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