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昆明市“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昆明市重金属污染物防治作了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规划》落实任务,现解读如下:
一、 《规划》编制背景
“十三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部门单位支持、配合下,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区域环境质量总体稳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遏制。至2020年底,完成了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3%的目标任务。
随着昆明市战略定位为长江经济带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作为长江经济带上游重要的省会城市,具有重要的生态安全维护地位。“十四五”时期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期和窗口期,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等严峻复杂形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无废城市”建设、新污染物治理将进入新阶段,昆明市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昆明市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立足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发展定位,全面开展昆明市的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将编制《昆明市“十四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列入“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计划,并提出明确要求。
二、 《规划》编制依据及总体思路
(一)编制依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重点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云环发〔2022〕22号)和《云南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工作方案》(云环发〔2022〕26号)开展《规划》编制。
(二)总体思路。始终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重金属环境风险为目标,以解决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为导向,围绕重金属“防”(预防)、“治”(治理)、“控”(控制)全过程管控体系理念,将重金属污染防治作为昆明市“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污染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注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
三、 《规划》主要目标
到2025年,昆明市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下降10%,重点区大气和水中重金属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非重点区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面推行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综合管理制度,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明显提升,重金属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区域环境风险得到防范,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履行相关环境国际公约,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四、 《规划》主要任务
《规划》在总结“十三五”时期重金属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分析了“十四五”时期重金属防治形势,找准了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治理目标,为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分区管控,狠抓重点区域污染防控。将金沙江流域普渡河、螳螂川和小江,珠江流域划为重点区域,明确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防控总体要求。
(二)分类管理,完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及时完善更新全口径清单。依法将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推动涉重金属排污许可总量控制。在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指导下,积极探索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管理豁免。
(三)严格项目准入,优化重金属产业结构和布局。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落实分级分类审批规定,重点区东川区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遵循“减量替代”原则,替代比例不低于1.2:1,其他区域遵循“等量替代”原则。推动依法淘汰涉重金属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严格控制新增重金属排放的建设项目,推动现有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优化发展。
(四)围绕重点行业,深化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强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改造,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改造力度,协同推动减污降碳。推动重金属污染深度治理,新建、扩建铅锌冶炼和铜冶炼建设项目执行颗粒物和重点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在东川区开展选矿尾矿充填利用试点,持续推动解决重点区域历史遗留问题。鼓励涉重金属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积极开展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
(五)强化风险管控,保障环境安全。优化产业布局,重点区域严格控制重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再生利用体系示范项目和铅资源循环利用平台建设,加强含重金属危险废物回收及综合利用。加大位于环境敏感区域历史遗留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和利用力度。实施重点区域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与修复示范,推进污染场地环境监管综合试点。
(六)建设标准体系,加强重金属污染监管执法。加强地方标准体系建设,针对含砷废物等危险废物,制定综合利用及处置污染控制技术指南及方案。制定昆明市历史遗留有色金属冶炼废渣原位风险管控技术指南及方案、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技术指南和细则。依托水质自动监测站加装铊等特征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
(七)加大执法力度,推进监察手段现代化。将重点行业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设施进行重点监管。完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审备制度,加强涉重企业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