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推动长沙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我局牵头编制了《长沙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桂英书记《在中国共产党长沙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出要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建设“无废城市”。2022年1月2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向生态环境部报送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申报书》。2022年4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示了《关于发布“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2〕164号)将我市纳入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
为推进长沙市“无废城市”建设,我局组织市发改委等22个相关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个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要求,编制了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2023年1月9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9日签发。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推进全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共包括总体要求、建设任务、保障措施和建设指标四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范围和时限、建设目标。《实施方案》主要遵循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一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改革;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实施方案》提出长沙市建设范围为长沙市全市域,方案编制基准年为2021年,建设期限为2023年至2025年。《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为:推动长沙市全域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全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全面绿色转型。到202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走在前列,主要农业废弃物接近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显着提升,危险废物得到安全管控,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长沙市“无废城市”建设样本。
(二)建设任务。提出了七大项建设任务: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引领,建立长效协调机制;二是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三是强化利用处置和监管能力,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四是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五是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促进生活减量化、资源化;六是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七是加强四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支持、强化科技支撑、做好宣传引导、加强公众参与等六个方面来强化保障措施,以确保实施方案顺利实施。
(四)建设指标。根据“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要求,设置了符合长沙市实际情况的建设指标与目标。建设指标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40个三级指标组成,其中必选指标26项,可选指标12项,特色指标2项(畜禽养殖标准化基地占比和绿色贷款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