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精准支撑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海委编制完成《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评价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于近日在津召开技术研讨会,对《指南》进行研究完善,进一步推进地下水评价有关工作。
会前,海委已就《指南》向流域各有关水利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会上,与会各单位结合已有研究成果,对《指南》提出的地下水漏斗评价指导原则、技术要求、指标要素和评价方法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为进一步完善《指南》提出了建设性指导意见。
会议认为,开展地下水漏斗评价研究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指南》规范了地下水漏斗评价站网、评价范围、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等技术标准,对分析评价地下水漏斗规模、变化情势和影响要素等进行了规定,提出了精准刻画漏斗数量、面积、中心位置和中心水位等基本要素的方法和指标,为地下水资源管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等提供了科学支撑和技术保障,可用于指导全国地下水水位降落漏斗评价相关工作。
下一步,海委将根据专家意见加快修改完善《指南》,积极配合水利部推进《指南》颁布实施,为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再添有力技术支撑。
水利部信息中心、中国地质大学、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有关专家和天津市、河北省、陕西省水文部门代表参加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