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每年产垃圾大约10亿吨,仅北京就日产垃圾1.84万吨,如果用2.5吨的卡车运输,长度接近50公里,可绕三环路一圈,并且北京每年垃圾量以8%的速度增长。住建部的一项数据显示,全国有1/3以上的城市被垃圾包围。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推进垃圾循环利用是大势所趋,也是形势所迫。我们必须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来重视垃圾处理和循环利用问题。
当前我国垃圾循环利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理和再利用技术缺乏。缺乏对垃圾的分拣、分类堆存、分类处理技术和循环利用的技术研究。这一领域的自主研发能力弱,技术产业化、工程化能力低。二是资金保障不够。从事垃圾循环再利用的企业成本高、利润低。而垃圾的收集、运输、堆存、分拣、破碎、筛分等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多年来,政府的投入多用于简单的处理,而对于推动循环利用的投入很少。三是垃圾分类落实不到位。开展了多年的垃圾分类工作,投入了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分类工作几乎原地踏步,收效甚微。不能为循环利用提供原材料支撑。另外就是法规政策不健全。在政策层面上如何支持垃圾循环利用,制订什么样的政策促进垃圾循环利用,已有的政策怎样落实,由哪一个部门组织协调,怎样解决堆存用地,经济上如何扶持,政策法规上如何引导等都需要认真研究,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
垃圾循环利用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不是靠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家企业就能够解决的,应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在全国范围进行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首先要加大垃圾循环利用课题攻关。建议从国家层面对垃圾循环利用进行课题攻关。为垃圾循环利用各个环节,如项目咨询、工艺设计、设备生产、工程建设、科技研发、环保影响和中介服务等提供理论支撑。加强对垃圾循环利用设备和工艺的技术研发。既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持,又提供现实的技术设备支持。
其次要加强垃圾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主要完善回收体系和再利用体系。一是发挥供销社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的主渠道作用。供销社具有完备的组织体系,无论是在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时代,供销社在保障资源供给和物资回收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赋予供销社资源回收职能,借助其现有的庞大组织体系优势,向基层、社区、农村延伸组织触角,构建纵横交错的、延伸到底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二是培育垃圾循环利用产业。扶持和培植垃圾循环利用企业,如垃圾清运公司、分类分拣公司、产品研发公司、产品加工公司等,培育垃圾循环利用产业链。把垃圾循环利用产业上升为国家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战略,进行系统规划。对从事垃圾循环利用的企业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在经济上给予补助,在资金、税收等方面予以优惠,推动垃圾循环利用产业兴起。
最后要加快垃圾循环利用立法。健全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以规范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消费行为,明确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责任,以经济、政治、法律、道德等综合手段推动对垃圾文明处置。目前我国仅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涉及垃圾回收再利用的法规还不够健全。建议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用法治的力量推动垃圾循环利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医院暨中医研究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