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管,河北省定州市日前印发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四方面11项具体工作,整合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乡镇(街道)力量,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其中,相关乡镇(街道)作为本辖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
定州市将根据排污口类型、部门职责及责任主体等,分类明确各类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其中工业排污口由市生态环境局监管,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定州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区生活污水及雨水排口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管,建成区外雨水排口由属地乡镇(街道)监管,畜禽养殖等农业排污口由市农业农村局监管。
定州市将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实行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定州市将加大入河排污口联合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打击非法排污行为,防止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