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浓度、大风量废气,宜采用活性炭吸附、沸石转轮吸附、减风增浓等浓缩技术,提高 VOCs 浓度后净化处理;高浓度废气,优先进行溶剂回收,难以回收的,宜采用高温焚烧、催化燃烧等技术;油气(溶剂)回收宜采用冷凝+吸附、吸附+吸收、膜分离+吸附等技术;光催化、光氧化技术主要适用于恶臭异味等治理;低温等离子体、生物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 VOCs 废气治理和恶臭异味治理;非水溶性的 VOCs 废气禁止采用水或水溶液喷淋吸收处理;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废旧活性炭应再生或处理处置;有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等,推广集中喷涂、溶剂集中回收、活性炭集中再生等,加强资源共享,提高 VOCs 治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