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VOCs站及空气微站建设运营项目公开招标,该项目预算金额为5002000元。
【公开招标】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VOCs站及空气微站建设运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VOCs站及空气微站建设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4-03 14: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苏恒信(丹阳)采标(2023)公字第01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VOCs站及空气微站建设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5002000元
最高限价:5002000元
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完成基础设施建设、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运行。提供三年免费质保服务及三年项目运维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本项目属于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3-03-17 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04-03 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注意事项: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投标人须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文件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回执。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