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自2022年3月18日至4月29日,磐安县审计局对磐安县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方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资金征管用和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方面等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
磐安县委、县政府明确治水责任主体,推进污水治理重点项目,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总体情况较好。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治水工作职责。二是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三是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环保处罚力度较大。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方面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调查发现,2019年至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与相关部门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联合巡查,巡查面涉及全部规模养殖场,但未开展第三方抽查。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1.磐安县钱塘江流域2020年至2021年3家淡水养殖企业尾水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
2.磐安县钱塘江流域2019年至2021年新建的3条生态沟渠未按要求设置水质监测点位并开展监测。
(三)资金征管用和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方面
1.应征未征水资源费26.36万元。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底,涉及钱塘江流域的2家乡镇集镇水厂应征未征水资源费26.36万元。
2.已完工程未及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浙江磐安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实施的磐安县尖山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二期扩建工程,该项目于2020年11月试运行,2021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截至2022年4月底仍未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磐安县审计局已出具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同时提出了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尽快督促已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及时结转固定资产等审计建议。
相关部门和单位采纳审计建议,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方面,县农业农村局制定并印发了《磐安县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办法》、《磐安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运行合格率第三方抽查工作方案》,第三方抽查工作已于2022年8月完成,抽查合格率为10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县农业农村局制定《磐安县水产养殖场污染防治长效管理办法》,加强对水产养殖企业日常监管,制定《磐安县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维护管理制度》,明确沟渠管理、日常运维以及水质监测等相关工作细则;资金征管用和重点项目建设运营方面,县农业农村局已经将水资源费征收到位并且制定了《磐安县水资源征缴工作机制》;开发公司已于2022年10月将工程项目资料送县财政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