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无人机飞检获取关键证据,联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案件。
一是科技助力,锁定关键证据。2022年11月24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林川镇梅岸村后山上面有人倾倒工业废渣,造成环境污染,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由于梅岸村后山树木茂密、道路狭窄,执法人员一时无法找到投诉人反映的倾倒点具体位置。执法人员便利用无人机进行飞检,对梅岸村后山约一公里范围内进行巡航探查,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巡航最终在空中发现一山坡处土堆颜色偏灰,察觉异常,便立即前往异常处进行查看,发现现场有大量灰色粉末状固体废物堆放,无任何防护措施,且散发刺鼻气味。执法人员初判该灰色粉末状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
二是缜密部署,实施精准打击。获得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线索后,瑞安分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将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并成立专案调查小组协同办案,于2022年12月8日赴现场调查取证。现场检查组“兵分三路”:一组负责在倾倒点调查取证,收集倾倒于山坡上的铝灰渣,由执法人员押运至位于塘下镇的温州纳海蓝环境有限公司,经过磅称重后暂存于该公司仓库内,由于倾倒的铝灰渣数量较多,倾倒点位置陡峭收集困难,历经四日才完成,共收集危险废物(铝灰渣)56.22吨;第二组寻查找铝灰渣的来源,通过细致排查,最终在距离倾倒点约200米的树林里找到一铝锭加工点,现场有两台熔化炉(其中一台熔化炉内有废铝正处于保温状态)和一车未加工的废铝及少量成品铝锭;第三组由公安民警带队寻找实施倾倒行为的嫌疑人,经过多方了解询问,最终找到该村一铝锭加工点负责人王某珠,并对他进行调查询问。
三是铁证如山,触犯法律受刑。在大量证据面前和公安民警的震慑下,该铝锭加工点负责人王某株对倾倒事实供认不讳。据王某株交待,2022年4月份开始,王某株便在其居住地(林川镇梅岸村)从事铝锭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铝渣灰,因量太多厂内无法堆放,便在离其加工点约200米寻得一处十分隐蔽的山坡,通过小型货车将厂内的铝渣灰运至此处倾倒,以为该点很隐蔽不会被发现,倾倒点也未采取任何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有关规定,王某株非法倾倒危险废物56.22吨,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2023年1月4日,瑞安分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公安机关已对3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