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从广安市2022年环境质量状况及2023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1至12月,广安主城区全年优良天数率91.0%,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PM2.5日均浓度33.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第8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35位,连续4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方面,2022年,全市17个国省市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全市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及以上,达标率100%。
“今年1月1日至2月8日,广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25.6%,较去年同期下降48.8个百分点。”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刘莉介绍,2023年以来,由于全市整体处于静风、少雨、高湿的不利气象条件,叠加区域传输污染影响,导致污染物难以扩散、长时间累积,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出现较大反弹。
面对污染天气,广安市及时启动应急预警,针对性施策控制污染物排放,积极应对污染过程,通过开展督促工地落实防尘降尘措施、对工业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一厂一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措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下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数据显示,截至3月27日,广安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64.0%,PM2.5浓度为65.8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全省第14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79位。
刘莉表示,针对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广安市将对全市涉气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的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等情况进行摸排梳理,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清单,并在摸排梳理基础上,结合污染源解析情况,针对性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同时,以工业源为重点,突出抓好化工、陶瓷、玻璃等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实施工业炉窑、锅炉煤改电(气)和低氮燃烧改造。聚焦汽修、家具、工业涂装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企业,加快推进原辅材料低VOCs替代,实施单一低效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强化无组织排放治理,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减少臭氧污染。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将围绕《广安市“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总体目标,推动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有毒有害物质备案“三联动”工作;定期更新土壤污染风险源和风险区域管控清单,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积极推进川渝共建“无废城市”,开展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区域合作,共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加快推进危废集中收集试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23年底前建成投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