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农村污水运营管理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临高县农村污水运营管理项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相 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临高县水务项 目建设管理中心”,现对本项目咨询 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高县已建190个村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拟统一招采委托农村污水运营单 位,在正式招采工作开展之前,须聘请咨询单位编制运营管理实施方案,解决运营标准、运 营成本核定、绩效评价考核体系、运营标准及商业边界等问题。本任务要求咨询单位完成政 策分析及调研,实地调查农村污水的实际运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分类 核定提出运营提升的整改要求,分类提出未来农村污水建设工作的优化建议,并最终制定相 关的运营管理实施方案,协助政府完成运营单位的招采及合同谈判等工作。
2.2招标范围:对临高县已建190个村镇农村污水治理工程的运营管理提供咨询服务,具体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涉及的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止。
2.4项目地点:海南省临高县。
2.5质量要求:咨询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符合招标人要 求。
2.6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7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70万元(大写:贰佰柒拾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 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注新成立的 公司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财务资料】;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 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 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4日08:30时至2023年04月11日17时00分(北 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5日14时00分,
联系人:苏 工
电 话:135 5299 4266
邮 箱:zbxm32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