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近日,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孟凡利、总指挥覃伟中签发2023年1号令——《关于全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以下简称《命令》),明确了年度总体目标和10项重点任务。
《命令》要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担负起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坚定信心,马上付诸行动,以最大力度、最实举措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落到位,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命令》明确2023年度
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目标▼
◆ 全市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5.5%以上,力争PM2.5年均浓度降至15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尽快进入下降通道;
◆ 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无劣Ⅴ类且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5.2%,310条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且优良水质河长比例达到65%以上,东部海域水质保持一类,西部海域水质逐步实现四类及以上;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命令》还具体明确各区国考省考断面、入库河流、入海河流、优良河长占比、AQI优良天数比例、臭氧浓度、PM2.5浓度、PM10浓度、投诉下降率等攻坚指标。此外,《命令》确定了10项重点任务,包括深入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深化“无废城市”建设、系统推进“宁静城市”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打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快“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利剑行动、以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绿色低碳发展、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将强化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落实的督查督办,并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情况纳入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
2018年以来,深圳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发布《深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深圳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并每年发布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1号动员令,标定攻坚方向、明确攻坚任务、凝聚攻坚力量,取得了喜人的成绩。
2022年该市PM2.5年均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下降10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下降13微克/立方米,灰霾天数为3天、下降17天;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5.2%、提升66.6个百分点,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4分贝、下降1.8分贝,功能区噪声夜间达标率达75%、上升19个百分点。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全国首个获此殊荣的副省级城市;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上荣获“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称号,并入选“自然城市行动平台”;全球首个国际红树林中心落户深圳。入选全国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全市单位GDP能耗、碳排放量、用水量分别降至全国平均水平的1/3、1/5和1/8,城市绿色竞争力在全国289个城市中排名第一。深圳在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连续三年获得“优秀”。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深圳将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扎实推动《命令》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为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