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伟明环保公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延伸公司环保业务范围,通过资源整合统一规范化管理水处理项目,公司拟收购大股东伟明集团和嘉伟实业拥有的永嘉污水100%股权,收购价格合计为人民币4800万元。
永 嘉 污 水 成 立 于2006年10月31日 , 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其中伟明集团持股80%,温州市嘉伟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0%。 永嘉污水根据2006年9月签订的《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权协议》,取得永嘉瓯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投资建设运营一座处理5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后于2017年7月和2020年11月份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分别对项目提标升级、特许经营期延长、污水处理服务费调整和增值税影响等事宜进行了补充约定。
永嘉瓯北污水处理厂位于永嘉县瓯北镇五星村,以划拨方式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占地面积约5.98公顷,项目主要采用改进型SBR污水处理工艺,出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特许经营期自2006年9月12日起至2036年9月11日止。永嘉污水2022年全年处理生活污水1,610.47万吨。
伟明环保表示,为进一步延伸公司环保业务范围,通过资源整合统一规范化管理水处理项目,本次收购永嘉污水100%股权,有助于扩大公司环境治理业务规模,增加公司收入和利润,减少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