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无废园区”创建工作,提高园区固体废物管理水平,济南市先行先试、主动创新,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全省首个市级“无废园区”创建指南——《济南市“无废园区”创建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全面考量了全市各级园区现有固体废物管理特征,内容全面、结构完整、操作性强,为全市“无废园区”创建提供了制度保障。基本原则上,明确了坚持系统推进、问题导向和示范引领三项原则;创建内容上,明确了保障能力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绿色办公与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宣传四个方面具体工作;创建步骤上,提出了“单位自查—组织申报—区县自评—市级验收命名”四个步骤,争取在2023年12月底前验收、命名一批我市“无废园区”。同时,《指南》附有“四项基本条件+15项考核指标体系+两项附加选项”的评价标准体系,为整体创建工作提供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依据支撑。
坚持底线思维。在评价标准中明确,满足依法成立,近三年(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下同)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且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的园区方可开展“无废园区”创建,对园区提出一票否决性、门槛性条件,要求园区在建设运行过程中,满足各级安全、环保相关要求。
强化全面考量。在要求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和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吨/万元)两项指标低于全市平均值且近三年稳步降低的基础上,注重强化综合利用,在核算强度指标时,鼓励在厂区内实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
注重现有工作结合。将“无废园区”创建工作与现有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园区、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结合,明确“在同等条件下,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工业园区,优先列为‘无废园区’”。
鼓励管理创新。鼓励园区对工业固体废物实施管理创新,明确“具备条件实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危险废物集中暂存、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的园区,优先列为‘无废园区’”。
下一步,济南市将继续强化制度体系建设,逐步研究制定工厂、景区、村庄、社区等领域创建指南,为“无废细胞”工程建设做好制度支撑。依托天下第一泉、起步区等济南特色,建设一批“无废工厂”“无废园区”“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工程,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为系统推进全市“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