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农村生活污水预处理技术应用,提高处理设施运行稳定性,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浙江省住建厅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立足浙江实践,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预处理技术应用导则》(下称《导则》),共分7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
《导则》首先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具有隔油、拦渣、沉砂功能的预处理设施设备宜采用成品,禁止使用无产品标准、无法定检测报告、无产品合格证的成品。
《导则》指出,农村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应符合:农户厨房出水接入接户井前应设置厨房清扫井;农家乐、民宿、餐饮等含油废水接入接户井前应设置隔油池;美容美发、洗浴等洗涤废水接入接户井前应设置毛发聚集器;公共管道的合适位置宜设置多功能检查井;主体处理设施前应设置调节池;集中处理终端的调节池前应设置过滤池;户用处理设备前应设置多功能检查井等规定。
《导则》强调,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和运维等相关单位进行农村生活污水预处理系统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竣工验收合格后,预处理设施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同步移交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