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306053
一、项目信息
1.釆购人: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2.项目名称:泗洪县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项目
3.拟釆购的服务单价限价为:225.15元/吨
4.拟釆购的项目说明:泗洪县城市管理局拟对泗洪县餐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项目进行招标。特许经营期设定为2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5年,合作期内政府补贴总额约为25130.57万元。本项目以处理餐厨垃圾量单价报价,单价限价为225.15元/吨。
5.釆用单一来源釆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拟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降低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具体协同内容有:
(1)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污水可以导入焚烧发电厂的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避免另行建设污水处理系统,节约了建设投资成本,同时提高了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的使用效率。
(2)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需要用到的蒸汽可以由焚烧发电厂的热力系统提供,同一个实施主体内部结算,成本费用较低,若另行建设蒸汽生产系统或外购蒸汽,代价较高。
(3)餐厨垃圾处理需用的电力可以由焚烧发电厂以较低的成本价格提供(相当于发电自用),显著降低餐厨垃圾处理的运营成本。
(4)餐厨垃圾处理产生的固渣可以直接进入焚烧发电厂入炉焚烧,一方面有效消减了餐厨垃圾处理端的待处理固渣,另一方面固渣焚烧产生的余热可以进一步发电,提高了资源化利用率。若两个项目不协同处理,则固渣的处理成本相对较高,会进一步提高餐厨垃圾处理政府补贴费。
(5)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与焚烧发电项目由同一个实施主体协同处理,通过内部协调,可以节约人员成本,特别是管理人员成本,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沟通、交易成本。
由于协同处理,餐厨(厨余)垃圾处理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同一主体实施,部分设备设施共用,能源(电、热)共享,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不可分离,故泗洪餐厨(厨余)垃圾处理项目只能与泗洪唯一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泗洪高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协同,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人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项目协同处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项目唯一供应商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13号楼-1至4层101内一层
三、公示期限
自2023年06月15日9:00至2023年06月21日17:30。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的论证专业人员:
评委一:魏军 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律 师
评委二:陈亦常 泗洪县广播电视台 工程师
评委三:朱彩康 泗洪县财政局 工程师
评委四:丁光亮 泗洪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工程师
评委四:赵振标 江苏省泗洪中等专业学校 工程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泗洪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王永收 13852834960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青阳街道体育南路34号
2、监管部门:泗洪县财政局
监督电话:0527-88359233
联系地址:泗洪县泗州东大街15号
3.代理机构:江苏万洪永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永超 13218902922
联系地址:泗洪县淮河路16号新华图书大厦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