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水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昌乐县坚持强化履职、多元共治、协同作战,大力推进全民治水、全域治水,深入实施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强化履职,构建“河长治水”新格局。开展全县河湖长制月度考核。制定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日常评价办法,开展河湖长制月度评估考核,定期通报月度考核结果和镇、村级河湖长巡河情况等。督促各级河湖长开展巡河行动。督查各级河湖长按照巡河频次和时间、里程要求,使用巡河APP开展巡河工作,带着问题去巡河,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处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河湖专管员作用。建立健全专职管护员体制机制,确保河湖实现全覆盖,今年以来,县级河长巡河199次、镇级河长巡河3470次、村级河长巡河9310次。
二是多元共治,强化“全域治水”新举措。开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对8处入河排污口开展现场检查,查看前期排污口整治效果,巩固整治成效,并根据最新的排污口分类进行重新命名分类,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化智慧化监管,利用企业排水口-入河排污口-河流断面三级自动在线监测,对入河水质开展动态监管。开展重点涉水企业雨水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工作,目前已有12家企业完成安装联网。开展河流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汛前河流水质保障提升工作,对重点河流及饮用水源地开展巡查,通过现场徒步查看、无人机巡航及开展采样监测的方式排查影响河流水质的问题,出动422人次,巡查河道共156公里,发现并整改问题17个。对河流及污水处理厂开展加密监测,共加密监测252个点位,共获得监测数据504个。
三是协同作战,营造“全民治水”新氛围。充分发挥公众对河湖管护的监督作用,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公众参与机制,聘请“民间河长”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通过电视、短信、双微公布环境问题举报热线,24小时收集群众反映的水环境突出问题线索,积极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操心事”“烦心事”,建立清单、接诉即办,问题及时转办有关部门处置,限期回复、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全民治水”,引导发动更多社会公众参与治水、护水,营造全民参与、共享共治的浓厚氛围,有效解决了一批河湖水污染问题,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反映水环境问题30余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今年1-4月份,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全市排名并列第1,优于水质指数目标;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水质指数16县市排名第5,优于水质指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