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认真组织排查和整改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推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全州高质量发展。
督促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对区域内符合编定预案及到期需修编的企事业单位均要求编制修订预案。截至2023年5月31日,辖区内共编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583份,其中较大级别65份,重大级别9份。
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文山、砚山分局督促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评估为较大级以上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8场次。
全面开展重大生态环境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安委办关于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一是对辖区内焦化、氮肥等七类重点行业、重点风险源企业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排查整治,5月以来,共检查行业企业69余家,发现隐患问题54个,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实行挂账销号整改。二是加强尾矿库、堆渣场存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的复核,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持续做好生态环境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一是严格环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二是认真落实“五个第一时间”,切实做好突发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5月份,全州发生1起突发大气环境污染安全事故,已及时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