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据悉,该项目业主为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总投资估算为126928.18万元(逾12.69亿元),拟分两期建设,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8月1日10:30。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
招标人:泸州市兴泸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总投资估算:126928.18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估算为114976.69万元,二期总投资估算为11951.49万元
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天仙镇银罗村
建设规模: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规模1500吨/日,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1000吨/日,配置2×500吨/日焚烧线,2×18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厂外及厂内土建等公辅工程按1500吨/日规模建设,总建筑面积51204.14平方米。配套建设应急填埋场1座,配建调节池4500立方米,总库容80万立方米,设计填埋年限25年。二期建设规模500吨/日,新安装1条500吨/日焚烧线,1条烟气净化系统,配套热工控制系统以及与一期连接的管阀等附属设施。
计划工期:本工程一期计划工期5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完成处理规模共1500吨/日、年处理量(333天入炉量)超过49.95万吨、采用“焚烧+填埋”技术路线、基本配置为“三炉两机”、残渣综合利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及项目相关批复要求,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性能要求的泸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能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的建筑工程、设备工程、安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所有工程(垃圾焚烧发电、渗沥液处理及配套填埋所需)及红线外取水泵站和取水管线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验收、竣工后试验(性能测试)和人员培训等工作,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无条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跟踪审计;并在稳定性运行期满至缺陷责任期满期间,承包人无偿进行项目技术指导、运行监控,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
注意事项: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08-01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