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襄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襄阳市“无废景区”创建工作方案》,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襄阳市投入运营一年以上的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可申报创建“无废景区”。
襄阳市投入运营一年以上,可接待旅游者,具有观赏游憩、文化娱乐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且具有相对完整管理系统的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可申报创建“无废景区”。
拟创建旅游景区提交《襄阳市“无废景区”申报备案表》后,对照《襄阳市“无废景区”评分标准表》进行自评,总分达到80分(含)以上,达到“无废景区”初评标准;自评达到60分(含)至80分的旅游景区进行为期1个月的整改,整改分数达到80分(含)后予以通过;60分以下的旅游景区不通过。
申请单位应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部门提交《襄阳市“无废景区”申报备案表》《襄阳市“无废景区”评分表》,单位营业执照、企事业单位代码证,“无废景区”创建情况介绍等。
“无废景区”创建旨在巩固既有成果,补齐问题短板,打造襄阳市旅游景区品牌特色,引导生态旅游转型升级,促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管理,持续改善风景区环境质量,满足游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高质量建设美丽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