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承德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燕山环境资源保护人民法庭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告单位自愿认购“降碳产品”进行补偿性生态修复。这起案例成为河北省首例在裁判中支持以“补植复绿+认购降碳产品”的方式综合修复受损害生态环境的案件,是承德市创新探索“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首笔实践。
据了解,在这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中,被告单位某石业公司、被告人李某某、刘某某在案发后及时对非法破坏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并自愿认购“降碳产品”进行补偿性修复,被告单位及二被告人主动购买在河北省环境能源交易所挂牌的承德市狮子沟林场森林固碳生态产品349.00吨,共支付认购款2万元。承德鹰手营子矿区人民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森林资源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行裁量处理。
今年以来,承德市积极开辟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新领域、新赛道,依托优势资源率先在河北省开发草地固碳、湿地固碳、景区碳普惠降碳产品方法学,拓展降碳产品种类。同时,承德市借鉴、参照相关案件的司法解释及其他省市的做法,成功探索实践出“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新模式,即将认购降碳产品列为替代性修复方式,既能缩短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结案时限,提升司法效能,还成为了承德市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的一条新的路径和有益探索。截至目前,承德市已经实现2例自愿购买降碳产品修复生态环境案件,共购买承德市狮子沟林场和苏木营林场森林固碳产品782吨,实现价值转化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