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加快甘肃省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甘肃省今后一个时期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落实举措和协调推进机制。《实施方案》以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切实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到2025年,甘肃省水土保持率达到61.34%,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陇中陇东、甘南黄河上游、祁连山区、陇南山地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逐步建成与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到2035年,甘肃省水土保持率达到65.14%,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水土流失治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水土流失监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落实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分类分区采取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抓好水土流失源头防控;建立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部门间协同监管,加强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沟通机制;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抓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坡耕地综合整治、多沙区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以工代赈,推进淤地坝“四变”改革;完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构建更为完备的监测体系,加强水土保持科技创新;持续推动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不断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指标。
《实施方案》要求,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领导,实行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委员会作用,加强水土保持学科建设、科普宣传和国际国内交流合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