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为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通知,决定延续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引导政策。
经过试点工作的积极成效,中央决定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并继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中央引导资金的分配因素和权重。
原文如下: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延续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引导政策的通知
财资环〔2023〕32号
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省(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草局:
为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加快推动黄河流域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于2020年4月印发实施《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财资环〔2020〕20号,以下简称《方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沿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将《方案》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中央引导资金的分配因素和权重仍按照《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以更好推进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运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地方主体责任。
各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聚焦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强与生态系统完整性、水土流失治理、荒漠化防治、水源涵养区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因素的衔接,持续推动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机制建设协商过程中可由下游省份负责提出协议方案,涉及左右岸共同作为上下游的,可由右岸省份负责提出协议方案。各省(区)每年向四部门报送机制建立或运行情况。
二、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确保机制高效运行。
各省(区)要注重对机制建设情况和成效的评估总结,围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质量改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及补偿协议确定的其他目标,加强补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巩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成果。协议到期前,要尽早谋划下一轮续签工作,做到有序、紧密衔接,推动机制长效化、制度化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协同治理,推动上下游共抓大保护。
四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支撑,指导地方开展监测评价,推动资金预算执行、监测数据等信息共享,积极发挥黄河流域生态补偿综合管理平台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机制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创新多元化补偿方式,探索建立全面覆盖、权责对等、共建共享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模式,促进区域间良性互动,加快实现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财 政 部 生态环境部
水 利 部 国家林草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