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新污染物通常是指具有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生物毒性的化学物质。这类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比较隐蔽,即使以低剂量进入环境,也可能对人民的身体健康、环境健康、环境安全带来风险和隐患。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黄润秋介绍,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动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摸清家底。我们筛选4000余种具有高危害、高环境检出物的化学物质,开展生产使用情况摸底调查,逐步掌握分布情况。二是评估环境风险。将国际上已经禁止和限制使用,且在我国仍有生产使用的化学物质优先纳入评估计划,对其开展全生命周期的环境风险评估。三是严守风险底线。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对14种具有突出环境风险的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措施。比如,用于生产学生书包、塑胶跑道、儿童玩具等的短链氯化石蜡,将在今年年底淘汰。今年还将淘汰国际上关注的全氟化合物中的两大类,并对全氟辛酸类实施用途限制,禁止用于防水防油的服装、烘焙纸、胃镜管等。四是强化监管执法。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去年查处了15起违法生产用于建筑保温材料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五是加强指导帮扶。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印发了省级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黄润秋谈到,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一方面,加强科技支撑,把新污染物治理作为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的重点领域,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另一方面,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遵循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理念,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最大力度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