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印发《山西省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山西省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创建申报指南》两个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创建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探索具有山西特色的碳中和路径,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所称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创建,是指在一定空间和时间范围内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模式创新,综合运用节能降耗、零碳能源、低碳工艺、碳捕集利用封存、碳汇、绿证、CCER等手段,在煤炭矿山和以新兴产业为主导产业的开发区开展零碳示范建设、在传统高碳行业企业开展深度降碳示范工程建设的活动。
方案目标要求,到2025年,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初见成效,形成一批成功的经验做法。以大型先进产能煤矿为重点,创建5个左右零碳矿山,其吨原煤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较2020年下降20%以上;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产业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或其产业组团为重点,创建5个左右零碳开发区,其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力争较2020年下降20%以上。到2030年,零碳(近零碳)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成熟可靠的示范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零碳矿山吨原煤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20年下降80%以上,力争全部实现零碳排放;零碳开发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较2020年下降60%以上,力争全部实现零碳排放;深度降碳示范工程企业主要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指标力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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