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麒麟”)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济南金麒麟刹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金麒麟”)于近日收到了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5月5日对济南金麒麟进行了调查,发现济南金麒麟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污水处理站搅拌机正在运行,格栅及污泥脱水设施未运行,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风机未开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经构成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因素,对济南金麒麟作出“罚款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金麒麟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已通过污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全天运行、在不处理污水的情况下污水处理站风机依旧运行的方式完成整改,且整改也已通过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的后督察。
据公开资料,金麒麟主营业务为摩擦材料及制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据财报数据,2022年度,金麒麟实现营业总收入18.29亿元,同比上升31.28%;归母扣非净利润实现1.82亿元,同比上升1,500.53%。2023年第一季度,金麒麟实现营业总收入4.60亿元,同比上升11.79%;归母净利润实现0.45亿元,同比上升38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