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亳州市发现,部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砖瓦行业污染治理水平低,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多发,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加油站油气回收不到位,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
基本情况
亳州市位于苏皖鲁豫交界地区,该区域是国家确定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近年来,亳州市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污措施,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2022年,亳州市PM2.5平均浓度、O3平均浓度分别同比上升7.1%、7.8%,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4.3%。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砖瓦行业污染治理水平低
2023年2月,安徽省发布《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砖瓦行业高质量发展。但督察发现,亳州市一些砖瓦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和治污设施与新要求不相适应。仅2023年5月份,亳州市48家砖瓦窑企业中,有36家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小时均值超标,总计超标次数高达891次。一些企业烟气难以稳定达标排放,就在监测数据上动心思。2023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大气专项督查中发现,利辛县江集镇丙臣新型建筑材料厂人为干扰监测数据。此次督察发现,该企业屡查屡犯,以修改外排废气自动监测设备中氮氧化物转换系数的方式,再次人为干扰监测数据。现场检查还发现,亳州市晨旭新型墙体有限公司在自动监控设备监测显示企业外排废气污染物浓度超标的情况下,擅自修改自动监控设备中“氧停炉阈值”,致使设备显示污染物“达标排放”。
亳州市晨旭新型墙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擅自调整自动监测设备参数,人为干扰监测数据
(二)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多发
近年来,亳州市开展多轮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但整治力度不够,未形成有效震慑,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环境问题依旧多发。督察组随机抽查了10余家企业,半数以上存在违法问题。其中亳州市派瑞特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灵徽木业有限公司擅自停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督察组现场检查时才临时开启设施。亳州市三合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通包装科技有限公司、聚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废气未收集、废气收集管道破损、处理设施中活性炭长期不更换等问题普遍存在。
亳州市派瑞特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运行,临时开启
(三)交通建设项目扬尘扰民问题突出
亳州市境内亳蒙高速、亳州民用机场、徐淮阜高速、阜淮铁路等重点交通项目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严重缺失,普遍无降尘措施。运输车辆不覆盖、不冲洗,行驶过程中渣土四处洒落,周边村庄道路遍布泥土和积尘,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亳州民用机场01、02标段水稳、混凝土搅拌设备普遍未配备粉尘收集处理设施。亳蒙高速一期01、02标段水稳、混凝土、沥青搅拌设备的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粉尘四处逸散。
a亳蒙高速工程施工现场污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督察还发现,亳蒙高速二期项目01标段施工单位对群众投诉问题整改不力。该标段混凝土拌合站东、南、北3个方向均有大量居民,距离最近的不足20米,扰民问题突出。2023年3月,群众举报反映该拌合站建设过程中存在扬尘及夜间施工扰民等问题。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民声呼应》上作出批示,要求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亳州市有关部门调查后对该拌合站施工单位违法违规施工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但该问题并未整改到位,至督察时,拌合站已基本建成,扰民问题依旧存在。
混凝土拌合站建在居民区,扰民问题突出
(四)加油站油气回收不到位、柴油货车尾气超标问题突出
油气回收是减少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重要措施。督察发现,亳州市对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重视不够。2023年以来全市仅检查2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且未发现任何问题。督察组随机抽查检测了10家加油站,就有9家存在问题。其中,对10家加油站的29把加油枪气液比进行了检测,有21把不合格,不合格率72.4%;对6家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进行了检测,5家不合格,不合格率83.3%。还有一些加油枪油气回收装置无法正常使用,亳州市中化石油新城加油站加油时油气回收泵无法运转,亳州东郊加油站油气回收管道存在喷油现象。
进驻期间,督察组在亳州市配合下,在涡阳县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检测的13辆柴油车中有6辆尾气排放超标。
加油站加油枪气液比、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检测超标
原因分析
亳州市谯城区、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认识不够,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工作不细不实。亳州市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工业企业、交通道路施工、加油站、柴油货车大气污染防治监管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滁州市部分城区餐饮油烟管控不力 污染扰民问题突出
2023年7月,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滁州市餐饮油烟问题进行了督察,发现滁州市城区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源头管控、日常监管不力,扰民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基本情况
滁州市城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产生餐饮油烟的企业有3000余家,主要位于琅琊区、南谯区及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其中琅琊区1423家、南谯区966家、经开区618家。2020年以来,城区餐饮油烟信访举报投诉件达2435件,其中琅琊区1160件、南谯区746件、经开区492件,重复投诉件1021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源头管控落实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督察发现,滁州市在规范经营场所、存量消化上重视不够,未采取有效措施,部分新建或改扩建餐饮服务项目落户禁建区;缺乏联动机制,有关部门推诿扯皮,源头管控不力,放任违法行为发生,群众身边的油烟污染问题不断增多。
位于琅琊区南湖壹号御湖华庭的瀚月楼私房菜,油烟、噪声污染问题突出,小区居民深受其害,多次投诉得不到解决。督察发现,该饭店经营场所属于商住一体楼,未设置专用烟道,为法律明令禁止的新建产生油烟项目场所,却于2023年5月开始违法经营。
瀚月楼饭店违规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在居民小区二楼阳台
南谯区高速东方天地小区裙楼,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新建产生油烟项目场所。2019年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期间,位于楼内的滁房菜酒店曾因油烟扰民问题被群众投诉。但在该酒店停业后,由于缺乏源头管控约束,2023年2月在原址又开设了富都餐厅。该餐厅油烟净化设施倒置安装,不符合技术规范,丧失净化效果,部分油烟通过排风扇直排外环境,油烟、噪声污染严重扰民,群众反映强烈。
富都餐厅油烟净化装置倒置安装,缺乏监管
(二)监督管理缺失缺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滁州市城市管理部门作为餐饮油烟污染执法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宽松软”,查找问题不深入,解决问题不有效,餐饮油烟扰民投诉居高不下。
一是在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方面监管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要求,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烹饪油烟。琅琊区聚贤烧烤私房菜位于建福园小区居民楼一层,烹饪油烟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且油烟净化器设备安装方向错误,不符技术规范,长期未得到纠治。
南谯区港汇中心城商业内街未设置公共烟道,却建有多家饭店,烟道开口设置“乱象丛生”,有的油烟在门店上方直排、有的位于地面低空排放,多数将排口烟气排向城镇排水管道。东坡西路发能国际城小区41幢楼下的定远土菜馆、娟玲私房菜等饭店将油烟净化设备置于门店外,油烟四处逸散,影响群众生活环境。
定远土菜馆等饭店使用人造草坪遮挡油烟
二是在油烟净化器使用方面监管不到位。经开区学院时尚美食街集中式油烟净化设施建而不用,部分摊位净化设备未开启,油烟直排。《安徽省餐饮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及滁州市餐饮油烟污染管理相关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对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维护保养,净化设施管理台账至少保留1年备查。督察发现,滁州市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净化设施未进行定期清洗、维护保养及无管理台账现象普遍存在。抽查的20余家餐饮酒店,均不能提供清洗维护记录台账。
仁和私房菜等饭店油烟净化设施长期未清洗
琅琊区仁和私房菜、南谯区沙溢私房菜等油烟净化设施长期未清洗,油污渗出明显;经开区万州烤鱼饭店油烟净化设备损坏,清洗不及时,烧烤油烟弥漫至门店上空。
万州烤鱼饭店油烟净化设备损坏,油烟弥漫
三是执法不够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均规定,对未安装净化装置、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应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滁州市城市管理部门承担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政处罚职责,但自2020年以来却未作出一起行政处罚,执法“宽松软”,导致“破窗效应”明显,餐饮经营户“花式排污”,周边群众苦不堪言。
排放口高度不够、排烟风机前置等违反安装技术规范问题突出
(三)排查整改敷衍了事
2022年5月《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出台,要求常态化开展行业排查整改工作。2023年4月,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要求排查彻底、不留死角。滁州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对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排查敷衍了事、走过场,截至督察进驻时,城区仅经开区在省“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系统上报5件相关问题,餐饮油烟投诉较多的琅琊区、南谯区等地无相关问题上报。
2019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滁州市部分餐饮业经营单位油烟净化装置运行维护不到位,油烟净化效率低,部分餐饮企业将烟气排入下水道。时隔四年,此次督察发现,上述反馈问题依然普遍存在,餐饮油烟扰民投诉不断。杨正宗全羊馆在上轮省督察中,曾因油烟污染问题被群众投诉,之后搬迁至泰鑫城市星座商住一体楼,该楼未设置专用烟道,为禁止新建产生油烟项目场所。此次督察又收到群众对该餐馆的投诉,经调查2020年以来群众已向滁州市有关部门反映该问题18次,却未得到解决。该餐馆烟道口设置在小区内,油烟净化装置效果差,厨房窗户未密闭,无组织排放严重。7月9日,督察组将信访件交办后,该餐馆虽被责令停业整顿,但主体责任不落实,未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整改,仍存在侥幸心理,拟将烟道引入排水管道违规排放油烟,并张贴通知,以临时停业应付督察整改。
杨正宗全羊馆张贴通知,以临时停业应付督察
(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城市管理部门在群众信访办理工作中,未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求,不正面回应问题,不主动,慢作为,以致群众多次投诉餐饮油烟污染,却难以解决。琅琊区瀚月楼私房菜油烟、噪声污染长时间扰民,业主代表自2023年5月起,多次向12345热线和市、区两级信访部门投诉,城市管理部门以“未查询到商住楼内不允许开设烧烤店相关法律依据”为由敷衍搪塞、罔顾事实。
琅琊区城市管理部门敷衍搪塞、罔顾事实
7月6日至14日,业主代表先后5次向督察组反映油烟扰民问题。督察组交办后,面对群众身边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在委托第三方机构监测时监督缺失,放任该饭店在净化设备上覆盖棉被干扰正常监测,以求用“数据达标”来糊弄群众。督察组先后3次派员前往现场、紧盯不放,最终才将该问题解决。
督察还发现,城市管理部门在处理部分餐饮油烟污染扰民时,不从源头上解决,反而默许经营户“另辟蹊径”,将烟气通向排水管网,这种“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做法,治标不治本,非但没有减少油烟污染,还损害了监管者形象。同时,城市管理部门存在工作疏漏,《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区餐饮油烟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未出台,却依然将其作为体制机制写入2021年《关于商请加强餐饮服务业证照发放审核的函》公文中,并作为正式文件提供给督察组,弄虚作假、作风不实。
城市管理部门工作疏漏,提供未正式印发的机制文件
原因分析
滁州市对规范餐饮经营场所重视不够,缺乏统筹谋划、系统推进,有关部门对油烟污染源头管控不愿为、不敢为。滁州市及琅琊区、南谯区、经开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对餐饮油烟污染执法管理工作重视不够,体制机制不健全,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敷衍了事,依法行政不坚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部分餐饮油烟扰民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