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8月11日发布《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切实解决现阶段我市建筑垃圾管理困境,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消纳,根据《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我局研究起草了《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公众立法参与权,提高立法质量,现按照《东莞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程序规定》,公开面向社会对《条例》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至9月11日,具体意见可以书信或电子文档(word文档)的形式提交,提交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提交意见途径如下:
一、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二、邮箱:dgcgfgk@dg.gov.cn
附件: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8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