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省首例提供环评虚假证明文件一案,对田某某、余某某、肖某某、常某某等八名被告人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处罚金三十五万元至八万元不等,并判处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该案系全国最早环评造假刑事移送案件,也是江西省首例因环评造假被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于2023年8月14日在濂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引导环评机构守法经营,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在九江市注册的环评机构负责人共计20余人现场旁听案件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