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编制的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今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目标,也对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生态省建设20周年。20年前,时任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治水工作,强调“加强水污染的综合治理是治水事业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浙江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20年来,我省开展了一系列治水行动,将截污纳管作为处理源头污水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污水管道功能性、结构性缺陷等短板依然存在,亟需面向高质量发展进行提升改造。年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五水共治”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意见》,明确了“五水共治”新“三五七”目标,将深入推进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列为重点任务。本《方案》主要是落实《意见》精神,对污水管网系统排查、建设改造等作出具体安排。
二、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决策部署,统筹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和运维管理,全面实施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可靠性和稳定性,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污水管网提升改造系统化和污水治理体系现代化,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助推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治水力量。
三、工作目标是什么?
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现有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市政污水管网和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污水管网(均含提升泵站等附属设施)的隐患排查,完成70%城镇建成区内问题污水管网的提升改造,进水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浓度高于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占比达到90%以上,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稳定可控、符合设计要求。到2027年底,全面完成问题污水管网设施提升改造工作,实现污水管网标准化运维、智能化管理、常态化监管、数字化提升。
四、重点任务是什么?
《方案》提出六大重点任务,即:科学完善顶层设计、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系统推进管网提升、优化提升运管效能、强化排水执法监管、积极推动数字赋能。
五、科学完善顶层设计的各阶段目标是什么?
2023年11月底前,省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实施污水管网提升改造方案编制指南和评估验收办法,各市、县(市、区)完成方案编制。2024年底前,省建设厅完善市政污水管网非开挖修复技术、运维管理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各市、县(市、区)完成城镇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2027年前,全省形成科学系统的城镇污水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管控体系.
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的各阶段目标是什么?
2023年底前,基本建成城市污水管网普查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成60%城镇建成区内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工作。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污水管网隐患排查及综合评估工作,形成污水管网设施问题数据库,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提前完成。2027年底前,形成污水管网周期性排查检测工作机制。
七、系统推进管网提升的具体思路是什么?
结合隐患排查结果,启动实施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有患必治。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依据规划目标和改造需求,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城乡风貌提升、道路改造提升、工业园区整治及其他市政管道建设改造等项目,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整改方案和项目推进计划,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按期保质完成。
八、积极推动数字赋能的各阶段目标是什么?
2025年底前,实现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数字化管理及部门间数据共享。到2027年底,科学运用数字化成果,巩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作成效,形成建管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九、保障措施是什么?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要素保障、强化督察考核、广泛宣传发动共5项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