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各公司:
根据近期《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和市发改委相关要求,为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请各单位加强项目储备,提早谋划符合投向、条件的重大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储备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投资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节能审查、环评批复等工作程序,计划新开工项目条件成熟,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完备,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投入项目建设。
为主动做好项目服务,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现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预算内项目储备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22日下班前将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拟纳入省级储备库的项目资料(附件3)填写后报送至经济发展局环资与能源处,并在国家重大项目库录入,具体申报项目方向见附件2。各单位本次项目储备填报情况应与申报纳入市级和省级储备库的项目情况保持一致。申报项目经审核后将按程序上报纳入省级储备库,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凡未申报纳入到省级储备库的项目不能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
联系人:陈海燕 联系电话:18224423070
电子邮箱:1528719100@qq.com
附件:1.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2.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3.长沙市2024年投资项目储备情况表(湘江新区)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