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唐山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就《规划》相关问题,为公众做以下解读。
1.《规划》的编制背景
答: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依法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向社会公开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
2.《规划》的定位
答:《规划》是我市中长期大气污染防治的指导性文件,是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风畅美丽唐山的行动指南。编制和实施《规划》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和省、市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
3.《规划》的编制过程
答: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025年,按照国家、省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规划》。编制期间征求相关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意见建议,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逐条研究吸收,经修改完善后形成了《规划》。
4.《规划》的编制目标
到2027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稳定在33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75%以上,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168个重点监测城市“后十”之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到2030年,全市PM2.5持续改善,O3浓度基本达标,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在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基础上巩固提升。
5.《规划》明确的重点任务
答:《规划》明确了8个方面任务,分别是: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精细化管控面源污染,深入开展多污染物减排,全面系统实施污染过程应急减排,加强支撑能力建设等。
政策原文: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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