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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之储备林

日期:2023-09-25    来源:碳中和指北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9/25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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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生态产品 生态治理 储备林

01什么是生态产品

生态产品有如下特征,一是生态产品来自于生态系统,即森林、草地、湖泊、河流、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或农田、园地、城市绿地等人工生态系统;二是能支撑或改善人们生存生活的环境条件,能够增进人类福祉,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三是能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原材料,或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四是生态产品多为公共产品,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生态产品通常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物质产品,包括食物、水资源、木材、棉花、医药、生态能源及生物原材料;第二类是生态调节服务产品,主要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固碳、生产氧气、保持土壤、净化环境、调蓄洪水、防风固沙、授粉等;第三类是文化服务产品,主要有自然体验、生态旅游、自然教育与精神健康等。

02如何体现其价值

价值,是指物品对于社会或环境所具有的正面的作用和贡献。它也可以泛指物品的价格。价值可以分为有形价值和无形价值,如成本、重置成本、市价等。价值是衡量一个产品或物品价值的重要指标,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珍惜眼前的事物和人。

就生态产品而言,通俗讲就是将物变为钱的过程。既:度量——交易——抵押——变现。

03实现价值的路径

2018年,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这为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新的绿色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

既:度量(政府主导)——交易(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抵押(市场化运作)——变现(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04以储备林—广西创新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为例

国家储备林建设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突破点和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有效抓手。广西创新提出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广西林地面积达2.4亿亩,集体林地占90%以上,具有建设国家储备林的潜力和空间,加上水热条件好、林木生长快和木材产量高等优势,广西于2012年被列为首批国家储备林建设7个试点省区之一,截至2022年底,广西国家储备林累计面积超过1300万亩,建设面积稳居全国第一位。

“集体林权产权不清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收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是制约林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广西充分挖掘集体林地资源潜力,创新提出“集体林地+国家储备林建设+储备林林票”改革思路,在全国率先开展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改革,通过股份制合作经营方式和资源资本证券化手段,引导集体林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动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探索出“经营得利、林农得益、社会得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路径,打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绿色通道,实现了林地林木资源保值增值,推动了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林票发行方与林农签订协议

重点是:创新国储林林票合作经营模式与收益分配机制。以林票赋予林地林木“金融”属性。“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制度”以确保林地所有权不变为核心,盘活农村集体林地的经营权,加速集体林地的有效流转,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引导和鼓励村集体或林农以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出资入股方式参与合作造林、经营现有林等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由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按照村集体或林农投入的林木或林地资产或资金量化股权份额,向村集体或林农制作并发行林票。制度上,河池市印发《河池市“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将“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作为金融产品,赋予林票可发行、可增值、可交易、可质押、可变现、可分红的权益凭证属性,规定林农以林票参与分红,以票分权、按票分利,将林农的“林权”实现在“收益”上,确保林地所有权人和承包权人能共享林地(林木)增值收益,推动集体林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建立保障机制。林票发行单位为持有林票的林农提供回购保证,承诺合作经营林木的最低出材量,若合作期满,所约定的收益优先兑现。引入保险机构、收储担保机构提供托底赔偿保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分配格局,确保多方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05成效

(一)实现林业资源变资产。2022年12月21日,总额为371万元的首批“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已在河池市发行,涉及国家储备林集体林地合作经营面积5454亩,林票机制通过股权形式明确农民的产权,真正放活了林地经营权,有效激活了林地林木资源金融属性,林票的流通实现了林地林木资源变成自由流动资产。

(二)创新了资产变资金模式。利益联结模式价值显化,林农将手中的森林资源直接变成与人民币等价值的广西国储林林票,并可随时变现,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收益。据估算,相比于直接出租林地获得租金,通过参与广西国家储备林合作经营并发行林票,在合作后不需要任何投资的情况下,林农平均每年每亩现有林可增收60元、每年每亩新造林可增收200元,推动林农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解脱出来,通过从事林地管护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获得更多收益。

(三)探索了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路径。“广西国家储备林林票”试点改革的推行,提高了资源资产的流动性,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集体林业生产经营中林地经营权难流转、资源难变现、质量难提高等问题提供新模式。以集体林地开展国家储备林建设为基础和载体,探索出多种合作分红模式,既丰富了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模式,通过国有林场其技术、资金、人力等多方优势提高了林木经营质量,也通过“林地入股”“林木变现”“保底分成”“托管分红”等多元合作方式,为农户构建了“拿现金、取分成、得租金、挣薪金、获股金”综合增收渠道,探索出了“经营得利、林农得益、社会得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方式,实现了林地林木资源保值增值,推动了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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