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水资源利用方式转变,进一步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的重要内容。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193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全面推进我国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该《意见》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全面推进,着力构建节水新格局
《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可概括为“落实一项制度、推进四大领域节水、力求两方面突破”。
“落实一项制度”是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提出了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取水管理和严格节水管理等三项任务,旨在宏观层面通过严格管理和控制水资源的使用总量和强度,强化取水管理以及推动节水措施的落实,实现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推进四大领域节水”是指分别推进农业农村、工业、城镇和生态景观等四大领域的节水工作。《意见》按照坚持以水而定,提升行业用水效率,强化用水单元改造升级等不同尺度,对各个领域的任务进行了安排,提出了坚持以水定地、发展节水农业等11项任务。
“力求两方面突破”是指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和发展节水产业。其中,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部分,提出了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以及推动海水、矿井水、雨水利用等2项任务;发展节水产业提出了加强节水技术研发、推广节水产品、发展节水服务业等3项任务。这也是当前极具推广前景的两方面工作。
可以说,《意见》提出的任务涵盖了节水制度构建、能力建设、技术升级、设施完善各个方面,涉及到生活、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包括了取水、输水、用水、排水、回用、消费等各个环节,为进一步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系统框架和全面部署。
二、重点突出,着力体现节水新要求
近年来我国针对节水出台了一系列文件。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随后,《“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关于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的意见》《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等一批规划、方案陆续出台。在此背景下,《意见》在任务安排上有所侧重,着力突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节水的新部署新要求。
一是突出了对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的要求。2021年,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意见》专门对如何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分别做了明确的任务安排。
二是突出了对生态景观节水的要求。近年来,各地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但个别地区偏离了生态保护修复的本意,大规模规划建设人工湖泊、湿地,特别在北方缺水地区,挖湖造景、盲目圈水占水造绿等行为实际上是透支了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恶化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为此,《意见》将生态景观节水作为单独的一节内容,对以水定绿和严控景观用水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突出了对发展节水产业的要求。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要把水资源问题考虑进去,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发展节水产业”。积极发展节水产业,是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产业质量效益双重提升的有力抓手。《意见》将发展节水产业作为单独的一章内容,提出了具体任务安排。
三、举措创新,着力探索节水新路径
《意见》非常重视具体的节水措施创新,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也进行了许多探索性的工作安排。例如《意见》提出,西北地区推广再生水“冬储夏用”,依托自然河湖水系科学规划建设中水库。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注重水质监测、确保再生水的安全和可靠性。推动非常规水源利用方面,《意见》提出,探索推动海水淡化水进入市政供水管网,缺水地区探索实施煤炭生产矿井水配额制等举措。
综上所述,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的新时期,这份文件的出台将为我国节水工作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对于推进水资源的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实现水资源的空间均衡与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