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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自治州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构建绿色低碳产业格局

日期:2023-09-28    来源: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国际节能环保网

2023
09/2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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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绿色低碳 碳达峰 碳中和

7月21日,《湘西自治州碳达峰实施方案》已发布。

《方案》提到,重点实施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促进节能降碳协同增效、构建绿色低碳产业格局、提升城乡建设低碳发展水平、建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开展科技创新降碳、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绿色金融广泛应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全文如下:

湘西自治州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进全州碳达峰行动,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22〕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9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讲话精神及考察湖南系列讲话指示精神,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的新思想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以各领域协同减碳为抓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承接产业转移取得阶段性成果,优势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工业企业用能效率持续提升。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煤炭、成品油消费增量控制在较低水平,天然气消费规模加速扩大,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大幅提高。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以上,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优势产业全面完成改造升级,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绿色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社会基本形成低碳生活氛围。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8%以上,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省下达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促进节能降碳协同增效、构建绿色低碳产业格局、提升城乡建设低碳发展水平、建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开展科技创新降碳、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绿色金融广泛应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推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

1.推动新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以集中式光伏为主,分布式光伏相结合,推进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条件成熟的风电项目开发建设,优先开发风能资源好、消纳和送出能力强的项目。提高垃圾处置能力,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科学布局垃圾中转站,加强区域之间垃圾协同处理。有序推进农林废弃残余物等生物质利用,推动生物质气化和沼气集中供气,积极发展生物质替代燃煤。探索地热能资源开发,提高地热能资源利用率。到2025年,全州光伏装机达到50万千瓦以上,风电装机达到1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全州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林业局、州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所有任务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专栏1 新能源利用“跃升”工程

建设内容:综合利用光伏+尾矿生态治理、农光、风光互补综合开发、光储一体化等模式,推动湘西州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集中式光伏纳规,加快花垣尾矿库一期光伏、花垣长新、前湾、祥和、蜂塘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快整合州内各类屋顶、尾矿资源,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主要推进凤凰两林、禾库和龙山大灵山二期、古丈县大面山等风电项目建设,远期有序推进永顺县、保靖县、古丈县、龙山县等符合条件的风电项目建设。推进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提高吉首市垃圾发电项目运行规模,提高垃圾处置能力。鼓励生物质发电项目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动地热能规模化应用。

建设目标:到2025年,全州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装机达到150万千瓦。到2030年,全州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

2.合理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总量。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及民用散煤替代,全面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加快工业、建筑等行业电能替代,推动综合能源服务,推进乡村电气化。综合运用燃料清洁化、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等措施,推进小型工业锅炉更新替代。加快实施煤炭减量化,逐步减少至禁止散煤燃烧。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芙蓉镇-永顺县城、红石林-古丈县城长输分支管网建设,推动辰溪-泸溪输气管道建成投运。大力开拓天然气消费市场。着力规划建设农村燃气管网、CNG加气站,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完善天然气价格机制,提高天然气利用率。合理调控成品油增量。争取推进成品油管道建设,加强成品油输配能力,推进油气应急调峰能力建设。统筹布局全州储油储气设施建设,推动油气企业和地方政府落实储油储气责任,提升高峰负荷时段和极端情况下的油气保障供应能力。(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国网湘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天然气城乡协同“织网”工程

建设内容:构建湘西州长输管道-分输站-门站(调压站)-中压管道协同发展的天然气输配系统。加快天然气长输管网建设,推动辰溪-泸溪-沅陵输气管道建成投运。完善下游配套城燃接气设施建设,抓紧推进吉信至湘西高新区连接线、保靖迁陵镇连接线、凤凰沱江镇至城北连接线、永顺芙蓉镇分输站-芙蓉镇镇区连接线、古丈红石林分输阀室-工业园连接线,推动永顺芙蓉镇分输站-永顺县城区连接线、古丈红石林分输阀室-古丈县县城连接线开工建设。加快永顺城区、龙山城区、凤凰、泸溪、古丈城区等天然气门站建设。推动吉首龙泉、保靖复兴、龙山、永顺等LNG气化站建设,开展LNG应急储配站规划建设工作。加快城乡燃气协调发展,推进燃气下乡,推动燃气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广天然气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利用。保障CNG汽车发展,新建CNG加气站5座。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推动储气服务单独定价,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

建设目标:到2025年,建设天然气门站(或调压站)8座,新建LNG气化站6座,新建高压、次高压管道89.5公里。到2030年,全州天然气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基本完成。

3.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建设500千伏自治州变电站、自治州变-娄底西变500千伏线路,不断完善220千伏电网大环网,完善110千伏变电站布局,补强35千伏网络结构,加强湘西州电网与省网的互联互通,强化湘西州电网结构与供输电能力,提高供电质量。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开展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设。积极推动中小型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配建储能电站。加快电力需求响应平台建设,增强新能源消纳能力。规划建设新能源储能规划管理平台、新能源平台,推动电网向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到2025年,形成最大用电负荷5%的需求侧响应能力。(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水利局、国网湘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工程

建设内容:推进主电网建设,加快湘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推动永顺凤滩90万千瓦、保靖碗米坡40万千瓦、花垣县十八洞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积极推动风光储一体化建设,加快风电、光伏与新型储能融合发展。按照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分别不低于装机容量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配建储能电站,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建储能或通过市场租赁方式购买储能服务,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性调节电源建设。推进各级电网协同发展,提升各级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全面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提高配电网感知和自愈能力。

建设目标:到2025年,形成最大用电负荷5%的需求侧响应能力。

(二)促进节能降碳协同增效

1.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积极排查在建项目、科学评估拟建项目、改造升级存量项目。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严格新建项目审批管理,充分考虑本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严把节能审查、环评审批等准入关,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在符合产业规划和环境承载力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产能尚未饱和的其他“两高”行业项目,严格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对能效水平、能耗标准、经济环境影响等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对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项目,支持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鼓励通过节能技改深挖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潜力,积极引导开展节能诊断和清洁生产审核。强化常态化监管,严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未批先建、违规上马。(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能源消费强度控制。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并适当增加弹性管理。对能耗强度降低实行约束性和激励性双目标管理。落实能耗双控体制机制,逐步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与碳排放总量及强度的衔接。实施用能预算管理,预留用于保障居民生活、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能耗指标。认真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州、县各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到2025年和2030年,全州单位GDP能耗下降分别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节能增效行动。持续优化工业用能结构,鼓励园区发展集中供热、供电模式。加快重点用能行业的节能技术装备创新和应用,持续推进典型工业能量系统优化,推动生产流程智能化。重点推进耗能耗电行业对标能耗限额国际先进值。加快用能设备革新换代,推动变压器、电机、风机、水泵、工业锅炉等重点设备能效提升改造,提高设备能效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全面落实。深挖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潜力,提高能效水平。鼓励企业、园区建设能源综合管理系统,实现能效优化调控。强化新型基础设施项目节能管理,推广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和智能感知等一系列绿色技术应用,推动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优化新型基础设施布局。推进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统筹协调污染物排放和碳减排控制,优化水、气、土、固废等重点要素环境治理领域协同控制。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绿色低碳产业格局

1.加快培育战略性低碳新兴产业。促进“新能源+储能”融合发展,加快产业链群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做大做强新能源锂、钒电池材料主导产业,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进新能源电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升级。提升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围绕“屏、网、端”、新基建等领域,重点发展智能终端、智能光电、显示面板、电子元器件及配件四大主导产业。切实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电商、信息系统集成、软件、数据等六大产业建链强链补链,促进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式发展。以药食同源、中药饮片为重点,推动药材开发和精深加工。以吉首市、湘西高新区为重点,构建绿色建材生产基地,建设部品部件生产产业集群、装配式建筑施工、装备回收等于一体的建材与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4%,培育1家省级“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1家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进一步推动黏土制砖、矿山浮选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出清。做优做强绿色矿业和新材料产业,推动新材料产业低碳集聚发展,构建泸溪-花垣-保靖新材料产业带,建立花垣矿业大集群。提高锰锌、石材、钒等矿产资源精深加工能力,优化延长矿产资源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快推广先进适用绿色低碳新技术,推动有色金属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深入推进农业精细化、优质化发展,推进茶叶、柑橘、百合、猕猴桃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各类食品精深加工能力及产品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推动特色食品产业绿色智能化发展,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绿色低碳技术与食品装备开发深度融合,推动行业技术改造和流程再造,建设食品加工智慧工厂。做大做强“古丈毛尖”“保靖黄金茶”“永顺猕猴桃”“湘西腊肉”等“中国地理标志产品”。逐步提升高效低碳制冷新技术、绿色防腐保鲜新方法、环境友好包装新材料、智能化信息处理与实时监控技术装备在食品物流保质减损的贡献率。推动酒业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探索酿酒副产物综合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提升新能源应用比例,努力打造零碳酒企。大力推广应用全电智能烤烟,有效降低劳动强度和人工成本,实现零排放零污染,电烤烟逐步全面替代煤烤烟。到2025年,全州所有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争创省内矿业转型绿色发展引领区,露天矿山采矿权数量减少30%,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率85%。(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烟草专卖局、州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生态文化旅游业低碳发展。打造低碳精品旅游路线,围绕吉首、凤凰、永顺、龙山等旅游景区集中县市及凤凰古城、矮寨奇观、芙蓉镇重点景区,合理规划旅游地和景区之间交通线路,增加重点旅游地、景区间新能源大巴及其他新能源公共交通工具的应用比例。加强低碳景区建设,加强景区内低碳基础设施建设,在景区内部设置自行车道、生态步道等低碳旅游线路,抓好景区绿化、生态停车场、垃圾分类设施、低碳宣传等。开发一批湘西低碳绿色旅游商品,鼓励旅游商品生产企业降低生产能耗,减少过度包装,打造一批绿色低碳型旅游商品。倡导酒店、餐饮低碳发展,推动星级酒店开展清洁能源改造,新建酒店全面使用清洁能源,引导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塑料制品,呼吁宾客减少床上用品及毛巾的更换。以5G、VR等技术建设湘西文化旅游融合大数据研发与利用中心,推进分时段预约游览、流量监测监控、科学引导分流等服务,建设旅游监测设施和大数据平台,推进“互联网+监管”,建立大数据精准监管机制。开展“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乡村”等科技示范研究。到2025年,低碳旅游配套设施基本建设完成,旅游收入达1000亿元。到2030年,基本形成全域低碳旅游格局。(州文旅广电局、州工信局、州发改委、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城乡建设低碳发展水平

1.引导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提升城市绿化水平。推广绿色建筑技术与绿色建材,推动绿色建筑与新技术、新材料融合发展。推进绿色智慧建造及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逐步提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的应用比例,推广绿色多功能复合材料,发展环保型木质复合材料、优质化学建材及新型建筑陶瓷。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产业链建设,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模式化应用水平。积极布局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设立绿色装配式建筑工程试点,评选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以凤凰县和泸溪县为重点,大力发展木结构装配式建筑。出台装配式建筑补贴资金办法,落实装配式建筑补贴资金。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州住建局、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装配式建筑“特色”工程

建设内容:将“装配式建筑+乡村振兴”打造为绿色湘西建设的特色亮点。针对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科研、综合楼、工业住房等建筑,严格实施装配式建筑建造。1.打造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和完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布局,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生产基地和一批装配式建筑施工重点企业。2.培育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培育三家以上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及装配式建筑产业链生产现代化综合服务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3.结合特色居民与传统风貌保护整治、旅游精品村寨建设,大力推进以轻型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为主的农村装配式建筑发展。4.加强装配式建筑配套技术的宣传培训,培养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5.完善监管体系。明确建设、设计、生产、运输、施工等环节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主要责任和监管措施。6.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大智能制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7.完善配套政策支持。出台装配式建筑补贴资金办法,落实装配式建筑补贴资金。

建设目标:推动传统建筑业升级转型,积极推广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新型绿色建造方式。推进建筑面积三千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鼓励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采用高装配率方式建造。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推动太阳能、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规模化利用,积极布局和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强化建筑运行阶段能效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完善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推行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能耗限额管理,分类制定公共建筑用能与碳排放限额,落实能耗奖惩措施。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提升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加快地理空间信息技术、新一代信息网络等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加快实现公共服务和管理基础设施数字化,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到2025年,全州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较2020年下降5%,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7%。(州住建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发改委、州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农村建设低碳转型。推广绿色农房建筑适用技术,引导鼓励农房建设参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推广开展适宜节能技术、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提升农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室内热舒适水平。着力建设一批符合绿色、低碳、循环要求的高品质特色小村庄。推进绿色农房建设,促进绿色建材及绿色建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鼓励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加快推动乡村用能结构转型。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州住建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改委、州农业农村局、国网湘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立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1.构建集约高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积极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有序转移,切实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深入推进多式联运发展,加快构建综合货运枢纽,大力发展公铁联运、公水联运,建设一批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工程,提高货物运行效率和一体化组织水平。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的高效衔接,加快完善与铁路、水路、航空等相衔接的多方式集输运体系。完善城市配送体系,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系统建设,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加强物流园区建设,依托“夏蓉”大通道湘西境内段,优化运行组织,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发展集约化物流服务,贯通面向“一带一路”的物流运输大动脉。到2025年,干线公路网等级进一步提升,设施建设标准明显提高,“四好农村路”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效果显著,基本成为面向湘鄂渝黔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区域综合交通枢纽“构筑”工程

建设内容:完善湘西州内“两纵两横”综合运输大通道。持续推进湘西机场建设,加快州内通用机场建设,满足湘西地区民航客运短途运输和高端旅游需要。推进铜仁至吉首、渝湘高铁黔江至吉首段等高速铁路网络建设。以加密高速公路路网和现有高速公路扩容改造为重点,提升路网对外通达能力。加快推进普通国道实现三级以上贯通和乡镇通三级路。实施凤凰拉豪至大兴公路、龙山县白羊苏家堡至洗洛岩坳公路等边际公路项目,打通周边省界、州界断头路,实现省界、州界连接畅通。实施永顺县芙蓉镇绕镇公路等拥堵路段的扩容改造,加快吉凤融城大道项目前期论证。规划建设吉首双塘客运枢纽站、凤凰高铁综合客运枢纽等8个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吉首市铁路物流园、大湘西物流园2个综合货运枢纽。

建设目标:到2025年,干线公路网等级进一步提升,设施建设标准明显提高,“四好农村路”网络覆盖进一步扩大,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效果显著,基本成为面向湘鄂渝黔的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2.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过程,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废旧材料、设施设备、施工材料等综合利用,加强绿色养护技术的应用及推广,深入开发地热再生、排水路面等绿色低碳养护技术。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加气(注)站、电动车和共享自行车专用停车位等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充电站间隔小于50公里。进一步改扩建公交专用道,推进慢行系统专用道建设。积极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机场,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参照绿色公路要求协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新建公路服务区推行节能建筑设计和建设。完善客运场站等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旅游公路、旅游服务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改造或完善。充分发挥行政事业单位示范引领作用,州、县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行政事业单位按不少于现有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桩,逐年增加。到2025年,充电桩保有量超过8600个。(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公安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湘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6 城乡客运一体化“升级”工程

建设内容:构建一体化、零换乘、多层次的公交体系,全面提升城乡客运的服务广度和深度,实现城乡客运发展更加协调、网络衔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公交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发展多层次客运服务,持续推进8县市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建立相对完善的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支持体系,打造功能明确、层次清晰的公交网络。创新公共交通服务模式。探索定制公交、夜间班车、微循环公交等新型公交服务模式。建立多层次、差异化的票制票价体系,推行优质优价,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定期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服务质量实施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并作为衡量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发放政府补贴、市场准入与退出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和服务水平。推广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班线改造、城乡客运网络优化衔接等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模式。在吉首、凤凰等近郊区及人口密集区逐步推动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推广规范化、标准化服务。对于偏远地区的农村班线,设置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以及电话预约、包车等多类型班次。鼓励应用适合农村客运安全、实用、经济型客车和客货兼用型运营车辆。探索设置吉首和凤凰等城市候机楼、合理布设客运服务班线、完善公交运营网络等举措,提升机场、高铁站、综合客运枢纽等站场的客运组织水平。

建设目标:到2025年,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4%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

3.推广清洁交通工具。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全面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装备推广应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扩大执法车、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景区观光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推行生态环保设计,鼓励新建高速服务区采用智能照明、绿色能源等新技术新方法。加快淘汰低效率、高能耗的老旧船舶,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推进船舶靠岸使用岸电。推进绿色低碳驾驶培训,鼓励和引导教学车辆电动化。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内新增购置普通公务车辆、执法执勤车(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工具车及特殊应急救援车)中,州直单位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60%,县乡单位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40%。到2025年,全州所有公交车全部实现电动化。(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智慧交通全面发展。完善交通数据资源交互共享平台,推动交通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的协同联动。建设湘西州“驿智慧”交通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挖掘交通旅游数据资源应用价值,充分发挥其在运行监测、数据分析、决策参考、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升交通旅游信息服务专业化水平,打造湘西“驿智慧”服务品牌。持续通过城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运营商等向公众发布服务信息,提升群众出行幸福感。持续高标准保障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局、州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1.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开展循环化改造,对标国、省要求,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逐个制定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优化园区内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空间布局,推广集中供气供水。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提高资源产出率。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推动园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满足建设条件的园区标准化厂房、办公楼按照宜建尽建原则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新建厂房同步设计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7 吉首经开区低碳发展“循环”工程

建设内容:以园区为载体,以企业为核心,建立物质交换与循环利用的长效机制。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推进调区扩区工作。聚焦“一主一特”产业,扎实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大文章。以马鞍制造产业园为装配式智能制造、烟草精深加工基地,河溪新材料产业园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型材料研发基地,构建“一区两园”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引导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大力发展新能源,构建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充分利用经开区标准厂房屋顶资源,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预计实现50MW容量。提高吉首市垃圾发电项目运行效率,积极利用地源热泵技术为片区内建筑集中供冷供热。促进企业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废渣废料循环利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区域污染集中治理。加快建设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餐厨垃圾处理中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建设目标:到2025年,吉首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链基本形成,新能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污染集中治理能力达到专业化水平,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基本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同时以吉首经开区循环化改造园区为示范,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具备条件的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2.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优化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按照“一村一点、一镇一站”的原则,建设垃圾分类回收站点,在村庄、集镇建设再生资源收购网点。在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商店及公共场所设置自动回收设施,试点智能回收。建立和完善废品物资回收网络,将分散的个体收购网点纳入全州分类收集系统,并进行统一管理和资源化处理,减少周转运输环节,全面提高回收效能。厨余垃圾采用城乡一体化收运处置模式,规划建设一批厨余垃圾处理厂。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推进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引导可再生资源利用项目集聚发展。(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矿山废弃物综合利用。坚持绿色发展原则,以花垣县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生产废石和选矿尾矿综合利用,开展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再利用、清污分流,减少废弃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回收利用水平和再生资源利用率。积极推广充填技术,对无法利用的矿山废弃资源及时回填至采空区。强化过程控制、末端处理和循环利用等促进电解锰渣减排、降害。在金属锰行业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电解锰渣无害化排放标准制定和实施,推动硫化渣、电解阳极渣分类排放(堆存),推进电解锰渣资源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对废钒催化剂等二次钒资源、废石、废酸、废渣、废气等进行治理与回收利用。加强锌冶炼工艺装备改造升级,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创建,积极引进锌再生、综合回收的新工艺和设备,加快完善浸出渣无害化处理系统及废渣处理设施。抓好矿物废渣风险管控,实施尾矿库闭库安全治理工程及尾矿库生态修复工程。(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住建局、州科技局、州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推广使用传统塑料替代产品,健全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制度,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动电商与生产商合作,实现重点品类的快件原装直发,落实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推行绿色包装。倡导州内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餐饮经营单位倡导“光盘行动”,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完善餐厨垃圾管理机制,创新处理技术,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工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开展科技创新降碳

1.推动低碳技术攻关。在传统产业转型方面,开展馥郁香型白酒陈酿等技术攻关。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方面,开展交通装备制动系统用高性能铝基复合材料、锰基正极材料、金属锰脱氢、超高比能量家庭储能电池、耐腐耐磨搅拌器材质性能等技术攻关。在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方面,开展智慧健康照明LED芯片、陶瓷制品自动化生产等技术攻关。(州科技局、州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创新成果转化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对创新成果的转化与吸收,降低绿色技术的转化与应用成本以拓展市场规模,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鼓励开发和引进以工业废渣为原料的高附加值产品和低成本利用技术。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碳捕集封存与利用等技术应用。(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教体局、州人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等方面,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绿色低碳产业集聚。鼓励绿色低碳领域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结合,共建共享创新平台、实验室等,开展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加强基础学科培养,鼓励州内院校开设可再生能源、绿色金融、碳市场、碳核查、碳汇、氢能产业等相关专业,着力培养高水平和多学科交叉的绿色低碳领域技术人才,进一步壮大碳达峰碳中和人才队伍。依托重点企业和创新平台,精准聚集创新团队和急需紧缺人才。(州科技局、州教体局、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巩固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1.巩固提升林业生态系统碳汇。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严格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定森林最低保有量。深入推进国土绿化提质行动,对裸露地、宜林荒山荒地实施人工造林,做到应绿尽绿,全面实现增量扩绿。组织实施生态廊道“五彩森林”建设等工程,着力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调整和优化林分结构,改善林相景观,打造“五彩湘西”。依托长江防护林、石漠化治理和生态廊道等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推进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生态修复与治理。重点整治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泸溪县锰、钒、磷矿区。强化公益林管理和天然林保护能力建设,逐步提高生态功能。严格控制各类开发、破坏林地和重点保护动植物生境地等行为。大力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丰富生物多样性,增加森林蓄积量,巩固提升林业碳汇固碳能力。到2030年,全州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0%以上,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达到7500万立方米以上。(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改委、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8 林业碳汇开发“先行”工程

建设内容:统筹谋划,积极争取国际、国内林业碳汇项目政策支持。以国有林场为重点,大力实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丰富生物多样性,提升森林质量,巩固提升林业碳汇固碳能力。一是科学经营森林,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生产力,促进森林健康生长,统筹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实现森林固碳功能最大化和碳汇总量的快速增长;二是加大森林资源生态效益监测,为森林碳汇交易和生态补偿提供基础数据;三是加强林地资源保护管理,提升生态系统综合碳汇能力,加强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加强林业碳汇发展的能力建设,统筹推进林业碳汇开发,不断增强林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把湘西州建成稳定、安全的森林碳汇库,提高森林生态和经济效益。

建设目标:形成全州林业资源统计台账,在国家重启CCER备案审批后及时报备已开发的项目,积极开展CCER项目申报。

2.稳步提升农田湿地碳汇。研发应用增汇型农业技术,推广二氧化碳气肥等技术。大力推广精准耕作、少免耕、永久覆盖、多样性复合种植系统和综合养分管理系统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化学农药减量替代计划,提高农田有机肥的使用。加强农户知识技能培训,提高种植水平。开展湿地综合治理,加强河岸带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湿地植被恢复、有害生物防控、退耕还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人工湿地减污,促进重要生态区域湿地生态系统可持续利用。加强吉首峒河、花垣古苗河、泸溪武水、保靖酉水、永顺猛洞河等湿地公园的湿地保护与修复,推动小微湿地保护与建设试点,形成丰富的湿地植物生态系统。(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州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生态碳汇机制建设。强化生态碳汇监测和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碳汇有关基础研究,建立林业碳汇资源基础数据库,统筹推进林业碳汇开发,探索林农欢迎、纠纷少、效率高,基于现有林权基础上的碳汇林管理和收益分配模式。全面实施“林长制”,依托湖南省林长制巡护系统强化生态护林员日常监管,提升全州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和森林防火阻隔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消防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构建防灭火一体化工作体系,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大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力度,提升森林质量,发挥生态屏障、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州林业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1.加强全民低碳宣传教育。从国民教育出发加强低碳教育,开展不同阶段低碳相关精品课程,将生态文明教育全面纳入国民教育和干部教育体系,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抓手,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持续向社会公众宣传低碳理念,推广低碳基础知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理念深入人心。(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州委统战部、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工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教体局、团州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普及绿色低碳生活及办公方式。倡导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加大政府绿色采购,推行使用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和无纸化办公等绿色办公方式。引导构建低碳膳食结构,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鼓励绿色出行。推动慢行交通发展,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公众采用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等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交通方式。提倡家庭节约用水用电,鼓励居民优先购买节能环保绿色低碳产品。到2025年,全州节约型机关创建达到80%以上。(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文旅广电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创新学习形式,分阶段、多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培训,普及科学知识,宣讲政策要点,强化法治意识,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尽快提升从事绿色低碳发展相关工作的领导干部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党校、州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广绿色金融广泛应用

1.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利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开发绿色科创基金,发行绿色债券。大力争取国家低碳转型发展基金、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州政府金融办、州财政局、州发改委、湘西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绿色金融对接机制。加快建立绿色项目库,引导资金准确投向绿色领域,助力绿色金融市场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强化数字赋能,完善绿色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碳金融、碳核算等方面信息共享,推动低碳领域产融合作,探索构建集绿色信用服务、绿色金融服务等为一体的绿色金融服务体。(州政府金融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湘西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绿色金融考核评价,扩大考评结果应用场景。各类财政贴息资金、风险补偿资金,将绿色金融产品优先纳入支持范围。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根据绿色金融环境效益实施财政资金奖补激励。(州财政局、州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湘西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建立统计核算体系。健全区域和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基础统计报表制度,完善能源消费计量、统计、监测体系。积极推进遥感测量、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策技术领域的应用,提升核算水平。扩大能源统计调查范围,细化能源统计品种和指标分类,加强能源统计、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推动能源统计信息资源共享,制定碳排放数据管理和发布制度。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开展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州统计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低碳支持政策。加大对碳达峰重大项目、重大行动、重点企业等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投资,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积极对接国家及湖南省有关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价格支持政策,鼓励和推动新能源及相关储能产业发展。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促进节能减碳。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节约用电,优化电力消费行为。(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水利局、州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市场化机制。按照国家碳排放权交易部署,配合省级相关部门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查、配额分配、监督履约等工作,鼓励节能降碳企业积极利用国家自愿减排管理平台,开发碳资产,参与碳交易。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行业。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提升需求侧响应、用电节约管理能力。建立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探索将碳汇纳入生态保护补偿范畴。(州生态环境局、州统计局、州发改委、州林业局、国网湘西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协调解决碳达峰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考核评估。逐步建立碳达峰考核制度,对碳达峰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对碳达峰工作突出的单位按规定予以表彰,对完成情况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大问题及时向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开展绿色低碳宣传,提升全民节能环保意识。促进绿色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鼓励开展各类低碳、零碳的会议、活动。(州委宣传部、州生态环境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教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住建局、州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有序推进达峰。各县市要摸清能源消费以及二氧化碳排放现状和特征,科学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符合发展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避免“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州直相关单位对能源、工业、交通、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按职责分工制定碳达峰方案,明确各行业达峰路径和达峰目标。根据省有关部署,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碳达峰试点示范建设。(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工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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