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七督战队德州分队按照有关要求,对德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33)问题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并经省第七督战队确认通过销号复核,拟予销号。根据省、市关于问题整改销号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整改内容: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成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此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和油的问题也未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目标:针对成品油监管薄弱环节,逐项制定改进提升措施,不断完善生产、销售、使用全链条监管体系,构建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市、县两级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着力清存量、遏增量,协调调动各方力量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不断强化日常监管、集中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保证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整改效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成立了市成品油监管联席会议和成品油监管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运行机制,加强成品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全链条监管。建立了成品油联合执法机制,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单位以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成品油、无照无牌车辆流动销售成品油或非法运输成品油、无资质擅自设立自有加油站点和自备加油设备设施等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有效遏制涉油违法犯罪行为的生存空间。
对以上整改情况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23日。
联系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279号。邮政编码:253000
电 话:0534-2323975
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第七督战队德州分队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