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具体情况,压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推进住建领域生态环保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行业领域监管职能职责,加强对建筑施工、商混企业的生态环保问题的监管力度。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冬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
压实企业职责。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相关工作措施,要求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并严格按照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加大监管力度。一是把扬尘治理作为项目开工条件审查的重要内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记不良行为记录。对于未开展扬尘整治工作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的施工项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结果一律评为“不合格”,并取消“贵州省建筑安全文明样板工地”“贵州省建筑工程优质质量结构工程和“黄果树杯”优质工程等的评选资格;二是对商混企业实行“日报告、日调度”的工作制度,对商混企业环境保护进行每日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