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心医院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Q-202311037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中心医院生活垃圾转运、处置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相关政策及中标人服务质量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以上材料需携带一式两份。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416-2393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0416-3203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16-320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