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根据《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9号)、《怀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怀政发〔2023〕2号),我局牵头起草了《中方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现将实施方案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30日(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26日)。公示期内,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
通讯地址:中方县生态城中方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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