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衡水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衡水市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新闻发布会,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靳永超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3年以来
衡水市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4个地下水环境国控点水质保持稳定;新增355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305个),全市土壤和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突出源头防控,有效防范新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一是深入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以“十三五”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清单为基础,对81家涉重金属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降低粮食重金属超标风险。二是紧盯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57家重点企业中,有49家已完成自行监测;今年新纳入重点监管的13家企业,已全部完成隐患排查。三是加强涉水企业监管,着力打击企业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在线监测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防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四是完成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蓝天分公司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工程项目验收,降低了物料泄漏风险,以及跑冒滴漏和事故状态下污染土壤的风险,提高了企业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水平。
二、严格准入管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切实保障
一是牢牢把住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的第一道关口,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为重点,督促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对2023年以来用途变更的26个地块开展安全利用率核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二是监督从业单位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做好调查全过程质量控制并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提高调查工作质量。三是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各县市区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并按季度报送巡查台账,强化地块日常监督管理,严防违法违规开发利用。四是推动完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机制,在土地征转、收储、供应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查询土壤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安全。
三、加强示范引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不断显现
一是深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建立绿色防控示范区,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化肥农药科学安全使用技术指导,提高农民群众科学施肥用药技术水平。二是推进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全市建立废旧地膜回收网点83个,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深入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宣传活动,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今年全市预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76吨。三是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强化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不断完善收储运体系,提高秸秆直接还田质量。经统计,全市秸秆收储运体系覆盖村数达到949个,覆盖率达到19%。四是扎实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发展绿色生态循环畜牧业,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保持在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到28.3%。
四、强化分类施策,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衔接,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分散收集、集中处理、综合利用,新增355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年度任务完成率116%。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指导各县市区明确运维主体,完善运维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故城县积极探索“灰水就地利用/黑水转运+资源化利用”分质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新模式,入选2023年全国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案例,系全省唯一。二是常态化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采取人工排查与无人机飞检、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排,建立了农村坑塘(沟渠)监管清单8840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监管的通知》,出台了《衡水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量化问责办法(试行)》,市土领办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压实县、乡(镇)、村监管职责,健全农村黑臭水体常态排查、源头防控、系统整治、长效监管闭环工作机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微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群众监督。不定期开展暗访暗查,发现问题采用交办函、提醒函等形式交办,督促限期整改。对完成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定期组织开展水质检测,加强动态巡查,确保长治久清。
近年来,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取得一些成绩,但还有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深化探索和加快解决。下一步,面对“十四五”时期土壤生态环境保护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衡水市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总方针,坚持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不断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