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3〕174号),我市组织对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匹配情况以及已投入运行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危险废物产生量及处置能力现状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日,巴中市累计产生工业危险废物1.20万吨,医疗废物2295.041吨(产生量无法统计,按收运量统计)。巴中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前五位的危险废物种类分别为焚烧处置残渣(HW1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医疗废物(HW01)、含铅废物(HW31)、其他废物(HW49)。
(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现状。目前,《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规划》未规划建设巴中市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我市无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现有巴中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有1家,巴中市洁原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配备热解气化焚烧生产线1套,设计处理能力10吨/日,高温蒸煮灭菌生产线1套(目前作为医疗废物处置应急备用设备),设计处理能力3吨/日,移动式应急处置车1辆,设计处置能力5吨/日。主要处置HW01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
二、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利用处置能力匹配情况
(一)危险废物。我市工业危险废物均转移至其他地市和省外进行安全利用处置。
(二)医疗废物。截至2023年11月,巴中市洁原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累计处置2295.041吨,目前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可满足医疗废物日常收运处置要求。
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防治情况
(一)设施运行情况。截至2023年11月,巴中市洁原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累计接收医疗废物2295.041吨,处置医疗废物2295.041吨。我市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处置能力富余。
(二)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情况。2023年,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3〕174号)要求,于6月—12月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部分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评估,共评估120家,考核结果均达标。
(三)污染防治情况。巴中市洁原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运行期间,根据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对配套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同时根据环境监测制度要求,定期对废水废气排放口、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监测。截至目前,未发现相关处置企业乱排乱放等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四、评估结果
综上所述,巴中市工业危险废物均转移至其他地市和省外进行安全利用处置,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充足。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运行正常,废水、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环境风险防控监管措施落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