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冀发改公价规【2023】6号)等法律法规,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联合起草了《沧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使行政决策更加规范、科学,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如有意见请以邮寄、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相关单位: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20日
二、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件
发送邮箱: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chuangqi1474@163.com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ZTL12358@163.com
沧州市财政局:czzym112233@163.com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czswsbfsk@163.com
(二)信函邮寄地址: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沧州市御河路52号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沧州市解放西路39号
沧州市财政局:沧州市解放西路40号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沧州市御河路56号
(三)联系电话: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0317-3208833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317-2160879
沧州市财政局 0317-2023743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0317-8692319
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沧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沧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