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出台背景
为了进一步提升垃圾清运效率,改善人居环境,有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根据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4年龙泉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龙建设〔2024〕35号)、《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金的通知》(龙建设〔2024〕52号)和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龙政办发〔2016〕60号)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龙泉市兰巨乡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通过建设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进一步提升垃圾清运效率,改善人居环境,有力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三、项目依据
1.《2024 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浙农社发〔2024〕2 号);
2.《关于下达2024年龙泉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龙建设〔2024〕35号);
3.《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金的通知》(龙建设〔2024〕52号)。
四、项目制定过程
1.调查研究阶段(必要性论证阶段)。自2025年3月开始由兰巨乡人民政府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在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形成《龙泉市兰巨乡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公开征求意见阶段。2025年4月18日至5月18日,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就《龙泉市兰巨乡农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收到0条意见。
3.合法性审查阶段。2025年5月19日至5月27日完成该决策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该方案依据《2024 年度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下达2024年龙泉市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拨付2024年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金的通知》相关制定要求,结合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工作实际,落实项目资金,梳理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社会效果分析,为下步项目推进具体行动打好基础。
六、其他
解读机关: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张清波 咨询电话:0578-72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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