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1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这意味着我国碳交易管理正式立法。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此前指出,提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目的是构建一套科学、规范、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制度体系,主要方向包括完善数据质量的管理和强化法律责任等。
据了解,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2021年7月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首批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碳市场。2021年为推动温室气体减排,实现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生态环境部部组织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
与国际上已经成熟的碳市场相比,我国碳交易机制还存在一些短板,业内普遍认为,参与的金融机构数量与应用规模仍有待进一步扩大,尤其是针对碳金融的政策标准需要进一步完善,碳金融的产品投入与创新发展有待进一步提升。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中提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主要是碳排放配额,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为其他交易产品预留了规则通道,推动碳金融创新实践。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的审议通过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从“行政法规”层面明确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相关制度,为全国碳市场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